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人公司承租人公司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二承租人租用的限于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五保证金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七出租人权利义务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