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XXXXXXXX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适当减轻职工自付医疗费用的负担,保障职工医疗消费水平,根据《XXXX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来源
省公司下拨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年度结转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基金利息收入。
第二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对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对象为公司下列人员:
(一)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司职工。
(二)内退、退休人员。
第三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方式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分为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和住院医疗费用补助。
(一)对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进行适当补助。
(二)对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费用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进行适当补助。
第四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
(一)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
29周岁及以下,200元/年。
30-39周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