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位于 区 层 号之(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为 年,即自 年___月 日至 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1、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2、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计 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 %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给付乙方费用的约定)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