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和实务策略
摘要: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规定,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一直处于免费无偿劳动的境地,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笔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对一些实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浅显的见解,以期实现《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价值。 关键词:试用期;劳动合同;赔偿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4-0086-01 试用期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针对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约定试用期,导致试用期成为“廉价期”“白干期”,损害劳动者的利益,笔者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和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准确理解试用期的内涵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 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约定并非劳动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