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试用期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期员工,为充分保障甲、乙双方各自的合法权利及利益,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作为双方履约的依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试用期限
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为工作岗位。
三、试用期期间,甲方聘用乙方的薪资为 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
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试用期满,若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
甲方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负责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有请辞的权利;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获得应得的报酬;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