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管理制度
一、班前会制度
1、当班全体成员要准时在会议室参加班前会,按“班前十分钟”程序进行。
2、班前会由主管队长或当班副队长主持,本班次工人必须全部参加。
3、主持人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的指示,布置本队具体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4、班长要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班长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队技术要求,强调技术安全措施。
6、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准点名记工,不准入井工作。
7、主持人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
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1、班组长做到每班第一个下井、最后一个升井。
2、进入工作地点以后,监督上岗人员履行《运输岗位手指口述》规范内容。
3、接班后班组长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了解上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处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4、本班工作时间内要巡视全部岗位,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5、本班结束后,填写班末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带班副队长签字确认,整改后方可交接班。本班末处理完的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当班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须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并向矿调度汇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主要运输线路达到优良,运输设备完好率达95%。
2、提升安全保护及行车安全保护符合《规程》规定。
3、运输设备、设施实行包机制。
4、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
5、运输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井底车场运输大巷 ,采区上下山及车场、硐室、无淤泥、保持清洁。
8、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班组长下井时《隐患排查表》随身携带。
2、到达工作地点一个小时内,对所管辖区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
3、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人员进行处理,并在下班前一个小时内进行复查。
4、升井后将当班排查表交队部,值班队长审查并签字。
5、第二天班前会对前一天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点评,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隐患排查质量。
五、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班组隐患评估活动,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开展。
2、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由班组长或安全员牵头进行,一般每旬开展一次。
3、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时,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发动职工对本班组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进行查找、评估、整改,使事故隐患能早期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班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跟班付队长、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跟班副队长立即向队长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矿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八、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1、每月对班组进行考核,检查全部工种或岗位,检查班组的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队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有关班组限期进行整改。
2、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检查考评得分较低的班组进行罚款(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3、设立安全工作奖励金,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4、每季度召开一次班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前一季度班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九、交接班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岗位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2、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地点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3、班组长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4、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处罚。
5、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队领导或值班人员处理。
6、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地面班组环境要求
1、生产环境应清洁、卫生、道路畅通,设备、物品要划区域停放。
2、职工不随地吐痰,井口严禁吸烟,不乱扔废料、杂物,废品按规定地点存放。
3、植树种花,绿化矿区,美化环境。
二、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1、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
2、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三防措施到位。
3、井上下生产现场要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保证工人高效工作。
4、生产现场无非生产物品。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熟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工人应当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合理布置井下作业现场,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1、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和石门、主要斜巷、采区上下山、采区主要运输巷及车场经常保持清洁,无淤泥、积水,无杂物;运输调度室、井下运输机电硐室、机车库、车间、地面办公室等要整齐、清洁。
2、超过15°的斜巷应设行人台阶。
3、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平整。
四、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严格劳动纪律。
1、工作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考勤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允许打闹、说笑,不准串岗、连班,班前不准喝酒。
3、保持现场、岗位周围清洁。下班时,设备不擦干净不走、物品未放整齐不走,隐患不交清楚不走。
十一、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安全绩效的考核分为二个层次,包括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班组成员,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后,由考核单位提出奖惩意见报队审批。
2、考核的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矿井的安全目标、工作标准、安全管理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3、安全绩效实行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考核等级评定、等级标准分为五级,分别为出色、优良、常态、需改进和不良。
5、绩效奖惩。按考核结果,制定出奖惩意见报队,批准后进行奖惩处理,从而达到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的安全行为的目的。
十二、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是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2、换(复)岗人员教育。对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或请三个月以上长假复工职工的教育,主要内容是:新岗位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技术知识、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以往该岗位发生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采用“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作业人员的教育。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主要内容是“五新”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及可能带来的危害;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4、日常教育不拘形式、时间和场所,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现象应及时进行教育。
5、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本队人员都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对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职工有权抵制并要求其改正,并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十三、安全举报制度
1 举报范围: 本矿范围内的一切违章违纪行为。
2 举报内容:
(1) 运输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即本矿所有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违反本矿本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2)本队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3)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级管理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已发生的事故不报或推迟上报的。
3 本班所有人员针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任何领导及管理人员举报。
4 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
5 任何接受举报信息的班组长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将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属紧急情况的应先指挥处理整改,解除紧急状态后,再通报信息。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推托。
十四、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对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向单位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生产卫生工作进行督察。督促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5、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和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6、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落实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8、夏季施工中,要搞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4、运输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规范
(1)有关运输技术资料使用计算机管理,矿井运输系统图必须用计算机出图,内容包括:巷道参数、设备和设施参数、轨型和道岔参数,并每季度补充完善一次(矿井有运输系统图的电子文档)
(2)、运输设备、设施的图纸和技术档案齐全、完整
(矿井应按机电标准化的要求建立运输设备和设施档案)
(3)、有完整的设备运行检修及事故记录
(矿井应按下面表式补充记录)
运输设备、设施定期检修制度
一.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类别:
根据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大小分为日常维护及定期大、中、小修。
1.日常维护:在设备、设施的安装地点进行润滑、擦洗、外部检查以及拆卸个别部件,对摩擦面、紧固件、启动、传动、制动装置以及测量仪表、防护装置等进行检查。
2.定期小修:根据设备设施检修周期的规定,一般在设备、设施安装地点更换或修理个别磨损零件或调整部分组合件及清洗油垢,更换润滑油等,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
3.定期中修:对机器和设施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除包括小修内容外,对个别部件、解体清洗鉴定更换已磨损的零件或部件,并作载荷试车。
4.定期大修:是指使设备、设施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的全部解体和彻底检修。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