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轮的修改,在广大民众的无限期盼中,国家新医改方案终于出台,并将大学生医保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本文就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推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作了阐述,并就目前该项政策的优缺点及改进措施作了简要的分析。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规模显著扩大,到2007年,全国在校大学生已达到2300万人,其中包括计划内招生、计划外招生以及高职高专学生等。而同时,近年来大学生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原来的公费医疗及学生平安险远远不能满足治疗的需要。我们在网上或身边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许多贫困的大学生因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发出求助,学校师生、社会团体以及媒体发起爱心捐助活动。大学生作为国家发展的栋梁,其健康状况、医疗保障状况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也正是基于此,今年两会后,经过多轮修改的新医改方案出台,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将大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直至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并没有被纳入实质性的社会保障范畴,医疗保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
(一)公费医疗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资料,目前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始建于1952年,从1953年起,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经费由国家财政按照计划内招生人数向高校拨发一定数额的包干医疗费用,医疗补贴标准从1994年至今都是60元/年。这部分医疗补贴只针对高校计划内的学生,计划外学生(二级学院、扩招及高职高专招收)、自费生以及委培生则不能享受此补贴。由此可见,这种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窄,非计划内招生的学生一旦得了大病,医疗费用都得自己承担,而这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计划外学生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部分学生的医疗保障也越来越成问题。同时,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只对基本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如常见处方药品,小额的医疗支出,门诊医疗费用等,存在保障范同小、水平低的问题。有人形象地将高校医疗机构比喻为“慈善机构”,渴了给点水,饿了给点饭,无法给予学生全面的医疗服务,对大学生的健康构成很大的威胁。
(二)学生平安险(学平险)
学生平安险是在校大学生可以购买的一种商业医疗保险。学平险包括死亡、残疾给付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大学生,患大病的风险越来越高,而原有的公费医疗保障并不能有效地化解这一风险,况且对于很大一部分非计划内的学生还不能享受公费医疗,所以,大学生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作为医疗保障的补充。但学平险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由于它是商业险而非社会保险,故要求学生在投保前身体必须是健康的,所以身患疾病的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非健康学生是被排出在学平险之外的。其次,对于学平险,各个高校缴纳的保费一般是每年20~50元,保费低,但保障水平也低,最高赔偿额度一般在2-6万元之间,赔付能力有限,对于重大疾病更是杯水车薪。还有就是学生对学平险的具体条款并不是很清楚,在索赔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需要自行先垫付医药费,事后凭借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及病历才能得到补偿,这也无异于“雨后送伞”,给贫困家庭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鉴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存在的种种问题,经过长期的调研和研究,借着本次我国新医改方案出台的东风,2008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终于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被正式纳入全民医保的范畴。该《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1.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原则;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学生实行属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3)资金筹措。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各地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全民医保”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概况
继《关于将大学生纳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颁发以来,各省市积极响应,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项实施细则。在浙江,《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9月1号起实施。具体措施为:9月1日起,在杭高校大学生(外国留学生除外)每年只需缴纳30元钱(学生个人每年缴纳30元,同级财政补贴90元),住院生大病的医疗费就能报销,报销比例在70%一80%,且没有设定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说,如果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严重疾病,即便住院医药费花了l5万元或更多,统筹基金始终是他们的坚强依靠,费用至少能报销80%以上。这个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杭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
北京和沈阳两地对大学生医保T作也发出了量化通知:北京地区将把北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纳入到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当中,标准与京籍学生相同。沈阳地区规定2009年级大学新生要100%参保,2008年级以前的在校大学生参保率不能低于40%。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筹资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个人缴纳40元,医保基金对每位参保大学生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l0万元,且该地区的参保学生在放假和实习期间都能享受医保。
经济相对滞后的西北一带如陕西,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规定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高于20元。且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毕业后就业的,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年限合并计算。同时指出,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可选择居住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大学生在校期问异地就医和转诊治疗,按照高校所在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总结
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的举措是一种社会的进步。正如本文所述,在这之前,与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的是国家公费医疗制度和商业险学平险的补充。但是,根据现实情况来看,公费医疗使大学生在校期间得了小病得不到报销,得了大病时报销的比例却又很小,加之此项制度只能报销一些特定的药品以及特定的医院,在形式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且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大学生未能享受公费医疗。学平险又由于是一种商业险,有在投保资格及理赔标准和程序上的种种弊端,大学生因此从中受惠有限。随着鸡肋似的“公费医疗”转变为社会医保,大学生虽然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但是由此而来的方便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首先,社会医保覆盖范同广,保障高。该项政策惠及所有大学生,且没有象商业医疗保险那样的投保资格的审查,这给已经患病的大学生带来了春天的雨露;同时支付限额较高,甚至有些城市未设定支付限额,这对患严重疾病(如白血病等)的学生来说,无疑是生命的延续。其次,保费较低,基本上都在学生和家庭的承受范围之内,且确实有困难的还可申请其他途径的免交,真正惠及到了每人每户。再次,社会医保系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在时间的延续上和未来的受益方面都要比商业保险更加完善,更加有效。此外,由于社会医保还可和以后自己工作时间段内的医疗保险、退休后的医疗保障直接挂钩,这也是普通商业保险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虽然大学生医保的推行带给人们诸多好处,但也不可否认,在制度和执行尚不成熟的今天,仍面临各种挑战。首先,对于新的大学生医保制度,不少过去享有公费医疗的大学生也有看法,因为医保制度,明显“有利于”患重大病症者,而一般的小毛病,则需要大学生自掏腰包付一定的费用,相比过去“不划算”,而且,有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己身强体壮,没必要参加医保,缴纳一笔费用。所以在自愿参保的原则下,可能有一部分学生不愿参加医保。针对这点,我们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引导,让他们树立保险意识,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更广泛大学生的利益其实就是每个大学生自身利益的重要性。适当的时候,我们还应该学习国外的经验,采取参加社会医保的措施,以保障所有学生的利益。其次,虽然目前各省市的保费较低,但对于一些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家庭来说,仍然可能是笔不小的开支,甚至会影响到参保率。针对这种特殊家庭,国家和学校应该采取措施帮助该类家庭。最好,要加强对大学生医保的管理,让医保制度切实解决大学生看病的实际问题。比如对放假及实习期间的看病问题,虽然已有省份提出相应措施,但在全国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削弱学生的投保积极性;还有就是学生关心的门诊看病问题,在全国的做法也不一致。门诊看病不能报销,以及有起付线等规定也无疑给学生看病增加了很大的支出;看病先自己垫付医药费再根据单据报销的做法同样也有“雨后送伞”之嫌,给学生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在以后的政策修订及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外的经验,尽量考虑到光大学生的利益,使门诊、住院都参加医保,并且医药费由医院和医保基金直接发生关系,不需先行垫付。
总之,形成完善、公平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但是由于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国家、学校都应该加以区别对待。我们要加大在医保方面的宣传,让大学生对其长远作用更加了解,能够自愿办理。另外我们还要保证大学生享受此项制度的公平性,要在一些措施上予以适当的倾斜,将医疗保险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学生。
出院结账就实现保单理赔
昨天,中国人寿南京市分公司与明基医院合作的“医保通系统”正式举行了揭牌仪式。相关人士介绍,医保通系统的开通,实现了医院和保险公司数据联网,凡投保中国人寿医疗保险的客户,将可通过该系统在出院时立即结算医疗险赔款,办理理赔,手续方便快捷,实现了零距离服务、零时间赔付。这也是我市首家实现保险公司和医院数据互通的系统。
理赔难,是市民抱怨最多的问题。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中国人寿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谢先灿说,以往市民生病住院之后,去保险公司理赔要经历申报、调查、理赔等多个环节,即便是普通的病种都需要7到15天的时间,有时候申报资料少一点,市民需要往返好几趟,保险公司才能理赔。谢先灿说,此次中国人寿和明基医院推出的“医保通系统”,依靠网络信息化手段,在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搭建起快速理赔的信息平台。病人一住院,其就医信息就能同步显示在保险公司的系统上,到了病人住院结算交费时,病人只需支付理赔额度之外的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人寿公司和医院直接结算,保户不用再垫付高额费用,从而最大限度节省了个人时间和精力。
中国人寿南京市分公司“医保通”业务将陆续在全市范围内开通。
只有在国家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的员工才能入社会医疗保险,但是从今年1月1日起,我区将实行《塘沽区城镇个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即使您没有工作,也可以申请医疗保险。据悉,只要参保人员具有塘沽区城镇户口(含小城镇、蓝印户口),那么无论是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人员,或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还是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人员,都能享受我区城镇个人医疗保险。需要说明的是,鉴于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个人医疗保险,全市尚未实施,暂不纳入个人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待全市启动后实施。塘沽区的城镇个人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组成。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主要有:从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生效日起,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加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起付钱(33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起付钱(33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20万元的医疗费,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具体的审核标准、报销范围和赔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20万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社会救助基金给予适当救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采取年度内累加结算的办法,其医疗费生效时间采取跨年度计算的办法。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参保手续,其医疗保险生效日属跨年度的,采取跨年度累加计算的办法,其生效日后至本年度末的医疗费按政策规定的办法报销。个人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社会统筹起付钱后,应及时向我区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报,领取服务中心为其办理的银行取款卡,并到指定银行卡下设网点更改相应密码。在申报费用的30日后,可凭取款卡到指定银行下设的营业网点领取报销后的医疗费用。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在2004年3月开始正常缴费。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只有个人自办理缴纳医疗保险基金之日起180天后,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方能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但为推动医保新政策的实施,凡是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办理缴费手续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1、从2004年3月开始正常缴费起60天内参加医疗保险的2、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参加医疗保险的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60天内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以后,应按双方约定期限正常缴费。间断缴费三个月的,再办理参保手续时,除补齐欠缴费用外,按新参保人员对待,医疗保险待遇自办理参保手续之日起180天后生效
HYPERLINK "http://www.5ibenchi.cn/zhuyuanbutie.html" 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8年)
在国内,还只有北京、上海、苏州、福州等城市设立了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制度。虽然一些商业保险机构也设计了儿童健康险,但大都是针对特定的重大疾病,或者作为附加的保险险种。保险公司认为儿童疾病风险非常大,因而不愿意参与基本医疗保障。既然市场无法承担,就需要公共政策去关照。
在全国范围内,呼吁将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范畴的声音已经不少。今年3月20日,《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保险试行办法》专家论证会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透露,今年内,深圳市少儿家庭有望每年缴纳144元少儿住院保险费,即可享受政府补贴的少年儿童住院医疗保险。如果这一保险办法出台,可惠及深圳上百万少年儿童。现在已近年底,《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保险试行办法》仍在酝酿中。我们期待该办法能够早获通过。
保险类别: HYPERLINK "http://www.5ibenchi.cn/nvxingbaoxian.html" 健康保险 -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HYPERLINK "http://www.5ibenchi.cn/nvxingbaoxian.html"
保险公司: HYPERLINK "http://www.5ibenchi.cn/index.html" 新华人寿保险
被保险人范围:凡年满 1 周岁以上、 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或工作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 险种特色:
无免赔期,住院日日补贴,年度累计给付长达180天,保额达九千。
不管有无社会基本医保,都额外补贴给付,可用来营养调配,弥补工资奖金损失。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本合同生效六十日后患疾病在本公司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时,本公司从被保险人住院的第一天起开始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住院补贴保险金每天每份人民币50元,同一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累计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险事项 产品特色 1.无免赔期,住院日日补贴,年度累计给付长达180天,保额达九千。
2.不管有无社会基本医保,都额外补贴给付,可用来营养调配,弥补工资奖金损失。
附加医疗险一般为两类,一类为住院费用报销,另一类为每日住院给付。作为附加险投保住院费用报销类时,保险期限与主险相同,保险金额可以与主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