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车辆使用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为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所有行政(1含外租)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 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24小时待命,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需请假,应在综合办办理请休假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工作期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
第六条 未得到车辆管理员的调派,不得出车。
第七条 外租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按照租赁协议办理。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八条 本项目部人员因公用车应提前向综合办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第九条 未经许可,行政车辆不得借给本公司员工以外的人使用。
第十条 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情形,应立即报告车管员,并按照形成原因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