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顶岗实习报告
司法201 王陆林
顶岗实习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在学校的教学培训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学员适应岗位,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检验我们广大政法干警试点学员能否将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迅速转化为实践经验的一项重大工程。
按照学校对政法干警试点学员顶岗实习的统一安排,本人于2011年2月20日到定向单位-----四川安县司法局报到,开始对本职工作的实习。单位根据学校的顶岗实习方案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并制定了四个月的顶岗实习方案:顶岗实习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到我局最有实习价值的安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人民调解的接案、办案、结案、组卷入档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应用。第二阶段,回到局里各业务股室学习相关的规章、相关的业务知识、相关的工作程序、相关的工作要点, 学会各业务网络平台的使用方法培养无纸化办公的能力。第三阶段,分配到司法所对9大职能业务进行全面的实践学习,并在实践中联系群众加强沟通,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努力提高基层工作能力,从而适应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岗位。
似水流年,转眼间四个月的时间悄无声息的从指缝中流走,四个月的时间里本人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学校的大力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本次为期四个月的顶岗实习任务,现就四个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汇报如下:
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
作为未来的司法干警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传承好、发展好司法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各种风险风浪面前要经得住考验。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从行动上提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水平,让人民群众过上和谐安宁的生活,让公平正义就在百姓身边。要把实现理想信念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起来,在为党和人民事业的不懈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
二、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提高基层工作能力。
在顶岗实习的四个月,是学习的四个月、是摸索的四个月、是创新工作的四个月、是实践的四个月。按照局里制定的实习方案,我于去年的暑假就已经完成了在安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习工作,在那里我学会了人民调解的基本方法,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等。2月份到局里报到起我就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实习。在基层股,老同志教我学会了基层工作信息平台的使用方法,学会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月报表,半年报表以及年报表的制作。在法援管理股,股长亲手教会了我如何上报法律援助信息,如何申请和办理法援案件等。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同样也是股长亲手教会了我安置帮教工作平台的使用方法。社区矫正工作如何开展等。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在局里各业务股室的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为人下一步到基层司法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月我分配到了安县司法局乐兴司法所,该所是新建的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在一个院子里,但是单独的一幢平房。我到了之后,才发现乐兴司法所只有我一个人,这就意味着所里的大大小小的事务都必须由我一个人来完成,刚开始我确实有些力不从心,总觉得还不具备独挡一面的能力。司法所和派出所还有综治办都是镇综治委成员单位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在我的争取下在镇政府的支持下从综治办调一个村官协助我工作。时间是检验一个人的最好工具,几个月下来司法所的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四个月里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员3人,申请法律援助5起,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调处各类人民调解案件60余起,成功59起,达成书面协议的30余起,口头协议20余起,余下一起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离婚调解案当事人双方现已跨省居住,目前还没有结案,但已基本达书面的离婚协议,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做双方的工作争取和好。
在几个月的司法所工作中本人打破了案子集中在所里调解室开展的贯例,创立了镇村社联动的调解,直接到当事人纠纷发生地进行调解的机制。创立了对于复杂案件协调上级机关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解的应急机制。在这两种机制的指导下我所成功的调解了先峰村陈大爷与子女间的赡养纠纷,白云村的李大爷的土地承包纠纷,还有团心村周大爷家的医窜纠纷等。只有不断的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才能在较短时间里将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还老百姓一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