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
二0一二年十二月
警务化管理制度模式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梁 刚 刘 斌 吴佩洪 刘 洪 詹 勇
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 Peter F·Drucker )认为:“管理是一种工作,它有自己的技巧、工具和方法;管理是一种器官,是赋予组织以生命的、能动的、动态的器官;管理是一门科学,一种系统化的并到处适用的知识;同时管理也是一种文化。”学生事务管理是一门管理活动,是高等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中占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学生事务与学术事务是一对相对的概念,概括来说,学生事务主要指学生的“课外活动”和“非学术性事务”。从当前来看,学生事务管理,主要与学生的课外活动、住宿、个性发展等方面有关。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等学校通过非学术性事务和课外活动对学生施加教育及影响,以规范、指导和服务学生,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非学术性组织活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以学生健康成长、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为目标,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来说,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具有自己的技巧、工具和方法,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同时也是一种文化。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培养政法干警人才的高等学府,以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文塑造为基础,以塑造人为根本,以法律、司法警察职业养成教育为核心,以就业能力培养为导向,锻造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办学过程中,既要培养学生所需要的基本素质,还要培养他们未来从事人民警察职业和法律职业所要求的必备的特殊职业素质。而如何培养党和国家要求的“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优秀政法干警,是警察院校应致力思考的问题,也是与其他高校人才培养的差异问题。因此,与其他高等学校的学生事务管理制度不一样,我院在30年的办学里程中形成了具有“警”字特色的学生事务管理制度模式。
一、警务化管理概述
警务化管理是一种以警察大学生为管理对象,以培养未来人民警察为目标的管理模式。公安警察院校比照军队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在2003年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明确的。依据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我院实行警务化管理,是由警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特点决定的。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人民警察队伍需要具备精湛的职业技能、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过硬的身体素质、超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等,而这些警察素养需要在警察大学生中进行培育,以适应未来工作的需要。警察院校在学生中推行的警务化素质教育,具有全面性、全体性、全程性、主体性、有效性、个性化的基本特征。学院为实现培养目标,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警务化管理工作。通过运用《人民警察法》、《队列条令》、《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内营造出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活而不乱,畅而有序的育人氛围,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优质的管理模式。通过这种活动,形成一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井然有序的校园环境,促使学生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以达到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们警察的目的。
(一)警务化管理的涵义
所谓警务化管理,“是指公安警察院校围绕其培养目标,根据公安警察院校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依据人民警察的有关条令、条例的规定,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指挥、协调和控制的活动。”由于在警察院校中推行学历教育较晚,在警察大学生中没有现成的管理模式可循,因此,全国警察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大都借鉴了军队的军事化管理模式,在外在与形式上与军事化管理有相似之处,但在本质内涵上与部队的军事化管理又有所区别。虽然全国的警察院校警务化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管理水平也各有高低,但归纳起来,“警务化管理还是通过《内务条令》管生活、《纪律条令》管行为、《队列条令》管训练,最终养成学生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作风”。警务化管理作为警察院校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严格训练。根据从警的身体要求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对警察大学生的身体素
质比一般大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警务化管理通过出操、警体、队列、体能等一系列的项目训练,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培养优秀品质,为将来从事警察职业和法律职业打好身体基础。
一日生活制度。一日生活制度是警察院校对警察大
学生在校的一日生活内容进行规范教育,以培养学生的时间观念、规范意识和严守纪律、服从指挥的良好行为习惯,从而实现学生的生活秩序规范化、行为统一化、内务整洁化,塑造警察院校学生的“警”字形象。
警容风纪教育。警察类院校的大学生大多数着人民警察服装在学校学习生活,从另一方面
来说,警察大学生也代表着人民警察的形象。根据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对着装的警察大学生一样要进行警容风纪的教育和检查。加强对学生在警容风纪方面的教育和整治,建立端庄的警容、严明的纪律、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助于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展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4、价值观培养。价值观是人们有别于事实判断和科学知识的另一类形式,是判断真善美、是非曲直、假丑恶的价值准则。价值观是社会文化的重要部分,在社会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是社会文化的精神所在,更是人们行动的指导指南。培养警察大学生的价值观和文化意识,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是警务化管理的核心价值所在。
(二)警务化管理的目的
管理是为了实现预期目标而进行的组织协调活动,因此,管理活动具有目的性。管理目的的实现,是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手段来实现的。我院是为全省培养训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重要基地,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手段,对学生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现警务化管理的目的。警察院校实施警务化管理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学院的正规化建设,保证完成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学校生存的根本是教学质量水平,警务化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以学校的教学为中心,为教学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学院警察院校的正规建设。
2、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专门人才。作为我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主要输出、培养学校,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要求对警察大学生进行培养,是我们创办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
3、使学生自觉遵守人民警察的有关纪律、条令、守则,做到思想革命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养成政治坚定、热爱人民、勇于献身、遵纪守法、艰苦朴素、勤奋学习、谦虚谨慎等优良品德。著名诗人但丁说过:“道德常常可以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德才兼备,是培养优秀人才的标准,而“德”乃为人之本。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落在“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上,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警务化管理就是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水平,培养政治合格、德才兼备的警察大学生。
二、警务化管理的理念
“所谓理念,就是主观性和客观性达到了真实统一的具体真理。”理念,是指对事物的看法、思想。也可以说是对事物的理性认识,即一种人的意识形态,甚至是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精神、一种行为导向。理念总是先行于实践,是实践的指南。管理理念就是管理者对管理活动的一种理性的认识,这种认识是进行管理活动的指导和准则。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以“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为方针,以“忠诚、明法、勤学、强警”为校训,注重警察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增强学生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基于学院的办学方针和校训,在对学生实施警务化管理时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基础上,细化成“教育为主、以身作则、师生平等、教养一致”的理念,采取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的“四严”管理 。通过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培养学生生活严谨、纪律严明、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培养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人民警察。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人既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教育以人为本,主张以人为作为教育的出发点,提升人的潜能,完整而全面的关照人的持续发展。警务化管理虽然通过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来管理教育学生,强调纪律和服从命令,但我们在追求共性的同时,也尊重学生的个体主体性,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发展学生的灵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丰富的社会属性,尊重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使学生在警务化管理活动中得到全面持续的发展。
(二)教育为主
德国教育学家博尔诺夫认为:“人是教育的、受教育的和需要教育的生物,这一点本身就是人的形象的最基本的标志之一。”警务化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活动,也是一种针对学生行为、思想进行教育转化的活动。警务化管理从思想教育入手,贯彻教育、疏导的方针,以理服人,启发觉悟,促使学生自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接受管理,完成学生的思想教育任务,强化学生的警察意识,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以身作则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则,教职员躬亲共守”。实践证明,教育的成败取决于教育者,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教育者是学生在校接触最亲近和最崇敬的人,教育者的思想品德、言行习惯时刻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教育者的行为常常是学生的先导。这就要求教师、管理干部在警务化管理中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四)师生平等
师生平等理念源于西方后现代主义教育观强调的“师生平等对话”。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想家主张消除师生间的对立关系,主张建立一种师生平等对话的新型关系。弗莱雷认为:“只有建立在平等、谦恭、信赖的基础上,双方平等的对话关系才能实现。在控制关系中,对话不能存在。”教育应为师生提供平等对话的平台。教师不是以身份、职位的权力来威慑、控制学生,教师的权威来自于教师自身的知识修养、人格魅力及其创造性劳动本身。警务化管理要求教师、管理干部、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教师、管理干部、学生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团结友爱,共同奋进。
(五)教养一致
教养一致即教育和养成的结合。“教”是“养”的前提和基础,“养”是“教”的巩固和提高,两者相互依存。警务化管理的“教”通常是对警察大学生的教育训练,“养”是指在“教”的基础上,通过日常生活点滴入手,养成规范的行为习惯,培养警察大学生严整的警容、端庄的姿态、文明的谈吐、雷厉风行、勇敢顽强的战斗作风。教养一致,养成是关键。如何使警察大学生在警务化管理中由被动到主动、从主动到自动直至升华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在教育训练中严格要求、严格纪律,又要在日常生活中从点滴入手,相互影响,相互教育和监督,进行养成教育。
三、警务化管理的保障
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警务化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一个部分,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一个子系统。为保证警务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需要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系统组织保障。从我院警务化管理的实践来看,一支素质高、表率作用好、责任心强、适合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干部队伍,一个科学的组织机构,一套成熟的制度是开展警务化管理的有效保障。
(一)组织保障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组织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编制起来的社会集团。而组织机构把人力、物力和智力等按一定的形式和结构,为实现共同的目标、任务或利益有秩序有成效地组合起来而开展活动的社会单位。警务化管理活动的目标顺利实现,离不开相关组织机构的组织实施保障。我院的警务化管理组织保障通过以下组织系统实现: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学生处、系部负责学生的警务化管理工作;
2.学生按系部、大队、中队、班的建制进行管理。学生大队在系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学生大队设大队长、中队长若干名;
3.学生组织设院学生会、大队学生会、班委会;
4.学院团委、大队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二)制度保障
在制度建设方面,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学生管理干部在积极探索警察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方法和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我院学生管理特点的《学生警务化管理规定》、《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定》、《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生听证实施办法》、《学生纠察队纠察办法》、《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学生出入校门规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证和胸卡管理暂行规定》、《军训守则》、《学生干部工作条例》、《团组织工作条例》、《先进班级体评比办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办法》、《先进团支部评比制度》、《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汇编成《学生手册》,做到人手一册,使学生管理制度趋于科学化、合理化,做到了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警务化管理的运作
(一)入学教育和军训
学生入学后,首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队列训练,通过军训规范学生的队列动作,培养其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战斗作风。军训期间,组织学生学习《警务化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和进行思想品德修养教育,强化纪律观念,培养警察意识。
(二)规范一日生活制度
1.起床:听到起床信号立即起床,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2.早操:听到出操信号后,教学班迅速集合,整理队伍,清查人数、检查着装,按顺序跑步带进操场,向值班员报告出勤情况,按次序排队出操,收操前值班员进行讲评。
3.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洗漱并打扫宿舍、环境卫生。
4.开饭:按规定时间排队买饭,禁止代买,一律在食堂就餐。
5.上课:课前应根据课程内容做好准备,以大队为单位集合队伍,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听到上课预备信号,值班队长集合队伍,清点人数、检查着装,整队带到上课地点,上课前班长向老师报告。6.午休:必须上床休息,保持肃静。
7.课外活动:按课外活动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文体和其他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8.晚自习:在规定的晚自习时间,学生必须在教室或图书馆、阅览室内学习。
9.就寝:熄灯前十分钟做好就寝准备,服装按顺序放在规定位置。听到熄灯号后立即熄灯就寝,停止一切活动,保持肃静。
10.查铺:值班人员在熄灯后查铺,学生处不定期 学生课前列队进入课室
检查学生大队查铺制度执行情况。
(三)点名、晚检查
1.学生大队点名每周不少于一次,节假日以及外出参加大型活动返校后必须点名。点名内容包括清点人数,进行学习、生活或工作讲评,传达上级命令、指示,做阶段性工作布置和公布检查评比情况等。
2.没有点名的晚上,必须在熄灯前进行晚检查。晚检查由大队值班员组织实施,逐级查清并报告人员在位情况。
(四)请假、销假 学生点名制度
学生外出必须请假,请假凭请假条和相关证明向所在中队、大队提出申请,按请假时间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后,持《请假条》和学生证外出,未经批准不得外出。节假日外出必须按时归队,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返校后,必须及时向大队销假。
(五)警容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