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文书的写法
几种外事文书
1. 照会
照会指国家之问用于外交方面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关问
题的交涉,外交礼仪的表示以及对某一问题的正式表态等方
面的外交往来文书。按其重要程度分有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
两种。
正式照会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大使、代
办、临时代办等人签名发出,并用第一人称写成,一般不盖
机关印章。普通照会由外交机关外交部) 或外交代表机关
发出,行文用第三人称,如盖机关印章,一般不签字。但有
的国家要求加盖印章后再由使节或授权的外交官签名。正式
照会和普通照会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使用范围不同。
正式照会用于: 一是重大事情的通知。如国家领导人的
变更,大使、领事的更换,对某国承认、断交、复交等事项
的正式通知。二是重要问题的交涉。如建议缔结或修改条约,
建议召开双边、多边国际会议,互设领事馆,委托代管本国
财产,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访问以及其他有关政治、 军事、
经济等重要问题的交涉。三是隆重的礼仪表示。如表示庆贺、
吊嘲等等。四是为了表示对某一件事的非凡重视,也有使用
正式照会的。
普通照会用于进行一般性交涉、行政性通知、办理日常
事务和交际往来。由于外事文书日趋简化,普通照会的使用
范围也越来越广,政府之间关于重要问题的来往,现在也多
普通照会以同样内容普遍分发给当地各外交代表机关
的,刘称通告照会。例如,外交部用以向外交团发送各种事
务性通知、规定、条例等照会,以及各外交代表机关用以通
知大使、临时代办离任、返任,外交官到离任、休假日等。
这类通告照会可油印,受文机关可写“各国驻XX国外交代
表机关”。
2. 对外函件
对外函件〈包括外交函件),指国家领导人、外交人员
以及政府各部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