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文书的写法
外事文书是国与国之间,外交代表机构和有关部分进行
对外交涉和礼节往来的书信形式。它必须完全体现国家当前
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即使是礼节性函件 ,假如格式、
行文或内容分歧常规, 也可能引起收件方的误解和不愉快 ,
甚至影响到国家关系。因此,在外事文书的草拟和发送方面
要求很严格,要做到文字严谨、正确,客套用语和格式合乎
惯例。同时,收发文要及时,尤其是外交上的文书往来 ,收
下回复或不予置理以至拒收退回,均反映一种政治态度,不
能有半点马虎。几种外事文书 1. 照会照会指国家之间用于外
交方面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关题目的交涉,外交礼节的表示
以及对某一题目的正式表态等方面的外交往来文书。按其重
要程度分有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两种。正式照会由国家元
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大使、代办、临时代办等人签名
发出,并用第一人称写成,一般不盖机关印章。普通照会由
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发出,行文用第三人称,如盖机关
印章,一般不签字。但有的国家要求加盖印章后再由使节或
授权的外交官签名。正式照会和普通照会的区别主要在于它
们使用范围不同。正式照会用于 ; 一是重大事情的通知。如
国家领导人的变更,大使、领事的更换,对某国承认、断交、
复交等事项的正式通知。二是重要题目的交涉。如建议缔结
或修改条约,建议召开双边、多边国际会议,互设领事馆 ,
委托代管本国财产,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访问以及其他有
关政治、军事、经济等重要题目的交涉。三是隆重的礼节表
示。如表示庆贺、吊哮等等。四是为了表示对某一件事的特
别重视, 也有使用正式照会的。普通照会用于进行一般性交
涉、行政性通知、办理日常事务和交际往来。由于外事文书
日趋简化,普通照会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政府之间关于
重要题目的来往,现在也多使用普通照会。普通照会以同样
内容普遍分发给当地各外交代表机关的,亦称通告照会。例
如,外交部用以向外交团发送各种事务性通知、规定、条例
等照会 ,以及各外交代表机关用以通知大使、临时代办离任、
返任,外交官到离任、休假日等。这类通告照会可油印,受
文机关可写” 各国驻x x 国外交代表机关"。2. 对外函件对
外函件,指国家领导人、外交职员以及政府各部分各机构写
给外国相应职员与机构的书信。根据内容情况,凡涉及重要
内容的,为正式函件 ; 凡属事务性和礼节性的内容,并由有
关职员签署的国家领导人和外交代表之间的亲笔签名信应
属外交函件。3. 备忘录备忘录是一国与别国外交代表机关之
间使用的代表本国政府对某一事件或题目进行外交交涉时 ,
说明有关事实、态度和法律的观点,或者辩驳对方观点,或
者重申某些外交会谈内容等的一种外交文书。备忘录可面交
或送交对方,无客套语、致敬语,开头就叙述事实。在会谈
或交涉中为了对方便于记录谈话的内容避免误解,可预先写
成备忘录面交对方,也可在谈话后将要点用备忘录送交对
方。为了叙述事实或陈述、补充自己的观点、意见或驳复对
方的观点、意见,假如用照会过于郑重时,可使用备忘录。
有时为了提醒某一件事,作为一种客气的催询,也可送交备
忘录。备忘录也可以作为正式照会或普通照会的附件。面交
的备忘录,不编号、不写抬头、不盖章 ; 送交的则要编号、
写抬头、要盖章。 有的标上”备忘录”三字。4. 外事电报外
事电报指各级国家部分、机构及职员同外国相应机构及职员
进行外事往来,为祝贺、有慰问、吊哮及备种事务性联系而制
发的一种扼要文书。抬头应写清受电人国名、地名、职衍、
姓名 ,题名要写明发电人职衔、全名或机构名称和发报地点。
外事文书的文体要求使用外事文书首先要留意格式,不要用
错。如外长和外交代表使用正式照会,不要用普通照会的格
式,非外交代表机构使用对外函件,不要用照会格式等等。
人称要与文书格式相适应。正式照会、外交函件、电报均是
以签署人的口气用第一人称写成。普通照会一般以单位名义
用第三人称写成,称对方也用第三人称,一般不用”贵方
或” 贵馆” 等措词,而是重提受照机关的名称。 以机构名义
书写的对外函件也用第三人称。签署者与受文者要相适应 ,
即人对人、单位对单位。如 : 正式照会是人对人,普通照会
是单位对单位。在个人对个人的外交文书中讲究身份对等 ,
如总理对总理,外长对外长。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大使作为
国家的全权代表可对外长、总理、元首,而代办一般只对外
长。其他的对外函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书写。客套用语要与格
式相适应。如普通照会开头的”x x x 向x x x 致意”这一
客套用语不能用作个人函件中的开头语,非对外机关发的对
外文书也不用这一套语,照会结尾的致敬语使用时要留意与
对方的身份、关系和场合相适应。如,致代办处的文书一般
用” 顺致敬意”或”顺致崇高的敬意”; 给外交部和大使馆
的文书则一般用”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事务性的文书,也
用” 顺致崇高的敬意"。 致敬语不能自成一页 ,应紧跟正文
后面另起一段。称呼方面,文书抬头即受文人的职衔、姓名
等要全称,文中第一次出现职衔、姓名也要全称。第二次出
现则可用简称。文书信封和文中的抬头的国名等均用全称。
文中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可用简称。有些国家由于发
生政变或其他原因,国名可能改变,须随时变更。对外文书
一般以本国文字为正本,但为了使收件人能够确切理解文件
的实质内容,往往附有收件国文字或通用的第三国文字的译
文。本国向外国常驻代表机关发送事务性函件,也可仅用本
国文字 ,不附译文。较为重要的文书则附以译文为好。各国
套语用法以及行文格式与中文不同,翻译时要留意,应符合
各种文字的用法。一般函电也可用接受国文字或通用文字书
写。我国对外文书格式范例正式照会 : x x 国总统x x x 阁
下交下: x x x x x x x x x 。顺臻最崇高的敬意。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一九九x 年x 月x 日于x x 普通照会例一 ; 通
知协定生效部x 字第x x 号x x 国驻华大使馆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交部向x x 国驻华大使馆致意, 并谱通知如下 : 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于一九x x 年x 月x 日在北京签订的中、
x 两国政府x x x 合作协定已履行了法律手续。鉴于x x 政
府已于一九x x 年x 月x 日通知中国驻x x 国大使馆,x x
国政府批准了该协定,根所协定第x 条的规定,该协定将自
本照会发出之日起正式生效。顺致最崇高的敬意。一九x >
年x 月x 日于北京普通照会例二 : 申述态度x 外字第x x 号
x x 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