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南港码头有限公司车队
规 章 制 度
为了使车队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配送服务,提高车队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司机职责:
1、树立敬岗乐业思想,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车队调度完成运输任务。
2、提高自身素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行为,当一名文明、守法的驾驶员。
3、树立车队形象,对待客户文明有礼,不得从事有损车队名誉和经济利益的活动,如有投诉,经查属实处2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4、司机送货或装货时,要按调度安排的门点送货或装货,如有中途变更需报车队调度并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变更,如司机私自变更卸货或装货门点者处5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另车队还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5、服从车队主管、调度的安排,如有对上级不敬,故意延误出车,处100元/次罚款并作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6、司机手机应24小时开机待命,并保证电量足够和接收良好,不允许有关机或故意不接听电话现象发生,如有违反处100元/次罚款。
7、为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出车前必须对全车作安全检查,包括油水、方向、制动、轮胎气压、轮古螺丝、传动及整车接合坚固螺丝、灯光、及自卸液压传动、电池。收车作确定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队处理。如由于司机失职,导致车辆机件损坏或安全事故发生的,司机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40%。
8、按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操作,集装箱货物运输一定要锁好柜脚,散货运输须有相应紧固防范措施,确定安全方可行车。违规操作处200元/次罚款,司机还应承担经济损失的40%,另车队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9、按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签收手续,如有违反处200元/次罚款,司机还应承担经济损失的40%,另车队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0、外出送货司机,需对装卸点路面及环境作仔细的勘查,确保安全后再停靠装卸,如有质疑或客户要求与已有分岐,应及时上报车队处理,私自操作发生事故司机应承担经济损失30%。
11、司机装卸货时或长时间处理事务应熄火等待,严禁在此期间开冷暖器乘凉或取暧,违者处100元/次罚款。
12、早上要求启动车辆,胎速运转,充分润滑热车20分钟以上,待气压到安全标线后方可行驶,有加大油门热车充气或热车时间不够处罚50元/次罚款。
13、未经同意,私自调车驾驶(专人专车)或交由车队以外人员驾驶,除扣当事者100元/次外,当事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14、及时了解车辆审验和咨费期限,配合车队做好车辆的审验等工作。
15、机动司机应按车队上班时间上班,协助车队处理日常事务,没有申请休假,而又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扣罚100元/天,旷工3天作辞退处理。
二、工作时间:
1、司机必须按车队上班时间(早上7:30),准时到公司报到,等待调度安排工作,车队不再电话通知出车。
2、迟到处50元/次罚款,3次以上或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当旷工一天,处100元/天罚款,旷工3天以上作辞退处理。
3、凡晚上装车待发或客户指定时间送货的,司机必须按客户要求的时间准时送达;如客户没有要求送达时间的,最迟不得超过7:30出车,如有违反处100元/次罚款。
4、超载车辆必须按车队或调度规定时间提前出车,如明知却有意违反规定导致被交警查扣,司机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30%。
5、司机必须在车队调度确认不再有任务调派,同意下班的情况下方可下班,未经同意私自下班处100元/次罚款。
6、当天工作较晚,明天早上可适当推迟,但接到调度电话后应马上上班。
7、自卸车司机,旺季必须分日夜两班,淡季可视情况隔日换班,两班司机自身商定分班和休假时间报车队主管批准。
三、休假制度:
1、司机如要休假,必须提前2天书面向车队主管提出申请,待车队主管批准后统一安排休息。司机每月假期为2天。未经同意私自休假处100元/次罚款。
2、司机休病假除书面上报车队审批外,上班时应提交相关病假证明,否则处100元/次罚款。
3、婚假、丧假按国家和公司规定执行。
四、维修及保养:
1、车辆的所有维修(包括补胎、换机油、洗车、打黄油)必须上报车队审核,统一到指定点完成,没有报修,不给予报销。
2、维修车辆需要更换零配件,必须在车队配件库签领,未经同意私自外购,不给予报销。
3、原则上车辆不能外出或半路维修,如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