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礼仪队(以下简称礼仪队)是在学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的管理下,为完成各种颁奖仪式及迎宾服务活动而成立的组织部门。为规范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礼仪队全体队员。
第二章 队伍管理
第三条 礼仪队是直属于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办公室部门下的服务性部门,在学校团委的指导和学生会的管理下,由礼仪队队长直接管理,队长专门负责处理礼仪队日常事务。
第四条 工作纪律:
(一)举办活动时,队员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在事先向队长请假,未请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参加活动时,队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服装和化装等工作要在之前完成;工作中自觉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换岗、离岗。
(三)参加活动时,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统一化淡妆,盘发,着礼仪服;工作结束,必须妥善保存衣服等物品,按时交还队长统一保管。
第五条 纳新与退队:申请加入礼仪队的同学须经报名、初试、复试、考核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最终确定;礼仪队队员任职期间不允许擅自退队,退队须事先向队长递交申请书,经学生会同意后方可退队。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