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运输工作万无一失,特制订本规程。
运输驾驶员的必备条件:
1、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2、必须懂得运输安全规定和安全要求。
3、必须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方法。
出车前:
1、必须将车送修理部门进行检修及维护保养。
2、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必须对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检查,各部位机械性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必须检查并带齐备运输规定的各种证照及有关手续。
装运前:
1、必须对车辆的安全部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方向及制动系统可靠、有效。
2、必须检查车辆的其他安全部件(灯光、雨刮、喇叭、后视镜及各种仪表),确保齐备、有效。
3、必须检查灭火器、标志牌、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确保齐备、有效。
4、按任务需要,备足燃油及辅助油。
装运时:
1、在现场协助有关人员监督装车。
2、检查堆放的货物是否稳妥,坚持不超载、不超高、不混装。
3、检查蓬布遮盖及绳索捆扎是否牢固。
运输途中: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违法行驶。
2、集中精力操作,注意观察环境、道路情况。
3、保持中速行驶,主动避让。
4、随时检查车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