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您好!
根据《关于退休人员居住情况调查的通知》(劳社险中心[2003]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维护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利益,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定于三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止,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请您本人携带(离)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居住地街道社区或村委会和居住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验证,请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验证手续,并将此认证表寄(交)退休时所在单位,若逾期则将停发基本养老金。
谢谢合作,祝你身体健康!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
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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