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长期股权投资执行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长期股权投资执行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企业对长期股权的投资行为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所有人员。
第3条 本制度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合营企业投资及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2章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案、合同与权益证书
第4条 投资部人员所编制的投资方案应明确企业的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责任人及利润收回方式、时间等内容。
第5条 投资实施方案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根据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第6条 投资合同的签订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通过书面授权书所委托的代表签订,其他人无权签订。
第7条 企业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出资后,投资部需及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证书,进行记录后交财务人员保管。
第8条 权益证书由财务部的财务文员保管,财务文员将投资部交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