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幼儿园聘任工作操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本园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聘任原则:
1、全员聘任:本园在编教职工,均为聘任对象。全员聘任分为聘任、试聘、待聘、不聘、拒聘五种形式。
2、因岗择人:在聘任工作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情况,通过岗位设置选择合适的教职工。
3、择优聘任:在岗位聘任中,做到公开、平等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优胜劣汰。未聘足岗位的,可到外园聘任,也可以缺编。
4、评聘分离:在规定比例内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工资随职务的变动而变动。
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考核认定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执业资格,或经批准行“以聘代评”的;
(二)、能全面履行所聘岗位工作职责;
(三)、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尚未达到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除外);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聘任条件。
二、聘任小教高级技术职务的基本程序:
(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