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一、 异地养老保险并户
自2010 年 1 月起, 外地户籍职工可向北京市社保机构申
请办理养老保险并户。并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原参保地开据《参保缴费凭证》?,复印并加盖人力
资源部公章。
2、 根据缴费作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
请表》以及《新办法外省市养老保险转入交办单》,交办单
需填写两份,分别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
3、 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
同原件,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上述文件复印盖章。
4、 户口性质为外埠的人员需符合男性不满 50 周岁,
女性不满 40 周岁的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5、 以上材料备齐后报朝阳区社保中心南楼 18 号窗口。
二、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 已开通社保卡的员工,需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站凭
1盾登录, 在“申报业务管理”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修改后选择“保存”,成功后选择“提交”。定点医疗机构变
更在系统提交后次日生效。
2、 社保卡未开通的员工,需进入五险合一社保管理系
统,在“数据采集”中选择“基本信息管理”中的“定点医
疗机构变更”"。变更医院后选择保存并打印《信息变更表》,
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在“数据交换”中点击“个人变更
信息报盘*,报强文件不要修改文件名,拷入[0 盘。在网上
预约朝阳社保中心普通业务办理,约号成功后按规定时间去
中心办理。
三、 其他信息变更
需在北京市社保网站中登录“申报业务管理” 选择相关
信息修改。修改后“保存”,成功后选择“提交”,系统审核
无误后次日生效。户籍所在地变更等相关业务无法在网页中
修改,需在五险合一系统“基本信息管理”项中进行修改,
在朝阳社保约号后带变更表及报盘文件去柜台办理。
四、 人员新增、减员
1、 新增人员。登录五险合一系统,“个人变更登记?
中选择增员,按照要求输入相关员工个人信息,以及其保险
缴费基数、起始缴费时间等。完成后点击“增员”并打印相
关文件,并报盘。朝阳社保中心预约号码,携以上材料赴社
保中心办理。
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中也可办理相关业务。
在“申报业务管理”中选择“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填写
个人身份证信息后完善相关个人资料。点击“保存”后进行
“提交”业务。
2、 系统减员。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页中
“申报业务管理”中选择“普通减员”。单个人员选择“零
星减员”,多人次选择“批量减员”。填写个人身份证后选择
对应的减员原因,点击“保存”后进行“提交申报”业务。
五、 社保月报
每月月初需将上个月社保月报在网页中下载,加盖部门
公章后提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归档。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
会保障局网页中点击“查询管理",在“社会保险费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