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年月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年月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植护并重的原则注重生态与景观相协调突出古城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绿化用地保证城市绿地面积逐年增长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的城市绿化活动第五条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并接受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价格财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