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峰海建筑装饰
法定代表人:杨永海
地址: 泰安市凤台华新社区北门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要求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澳路548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本合同为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时间或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休息,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嘉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发给乙方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作为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属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甲方按照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计发乙方的工资报酬。
4.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5.如甲方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甲方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6.甲方每月10日以货币或转帐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
7.甲乙双方对工资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第九项中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在每月应付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自愿提出不需要甲方办理社会保险,也不需要其它相应的经济补偿。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止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奖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如乙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证明,或使用假证件而导致其它不良影响与后果,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乙方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不得拒绝、拖延或隐瞒应移交事项。如果乙方拒不按规定办理或移交不完全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第九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4.乙方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将不承担对乙方的任何经济补偿;若乙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制订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和《员工守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员 工 入 职 登 记 表
一、个人基本信息:
编
号
姓
名
性别
岗位名称
入职日期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
通讯
地址
联系电话
二、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关系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三、教育情况(从中学开始):
毕业院校
起止时间
所学专业
所获证书
四、培训情况:
受训机构
起止时间
受训专业
所获证书
五、工作经历:
工作单位
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
六、附注:
1.试用期 个月;安排工作岗位: 。公司有权根据需要或工作情况,变动工作岗位。
2.计件工资按每件 元计;每小时岗位工资按 元计,其中试用期每小时岗位工资按 元计;每月岗位工资按 元计,其中试用期每小时岗位工资按 元计。工作岗位变动时,岗位工资作相应调整。
3.个人自愿要求:□参加社会保险;□不参加社会保险,也不需要其它相应的经济补偿。
4.入职2个月内,个人提出离开公司,愿意承担公司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费100元,从本人的应得工资中抵冲。
入职承诺:入职单位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