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商业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财富,是现代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法宝。为了维
护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利益,防止行业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流失,作为聘用方的甲方与作
为受聘用方的乙方特签订本保密协议。
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的保密协议,双方就下列条款达
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
信息等产生的业务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
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业务成果-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规章制度,懂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制度未做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 乙方应本着谦慎,、 负责的态度,
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驴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属
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守秘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
发表、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
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责) 知悉属于甲方或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行
业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
第四条 无论甲、乙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离职后一年内《自离职之日起
计算) 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
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四
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
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第六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
笔记、 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
属于甲方并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搜自保留
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第七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资料、 房屋委托合同.业主看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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