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混改”开启银行业的“二次革命”
梅溪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虽然《决定》未对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事项做出具体展望,但客观上对银行业的全面深化改革阶段起到铺垫作用。其中,2014年、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一再强调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这对银行业确定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新一轮改革的重点和主线埋下伏笔。
在银行业“混改”路上,交通银行已先行一步。日前,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深化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这也是首个获批的银行混合制改革方案。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在一次论坛上阐述其对银行改革的基本思路。他认为,自2005年上市以来,交行股权结构最符合混合所有制基本特征,下一步交行主要考虑如何让国有资本、外资资本能够在交行经营管理中更好更大地发挥作用;同时,民营资本在目前股权结构中占比不高的前提下,如何让民营资本发挥作用;员工持股计划如何建立,如何建立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同体等。
银行业“混改”的大幕正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