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街道办事处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报告
18年,xx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普法办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实施《xx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为重点,按照罗法制【2013】449号文即关于印发《xx市xx区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我街道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我街道均按照法定要求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公开听证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今年1—10月份,街道法制室共接收区一级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12件,街道一级征求意见稿1件,均按规定时间及时回复。街道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提请街道法制室进行审查,并通过规定的载体在规定时间予以公布。今年1—10月份,街道法制室共审查《xx街道临聘人员规章制度》、《xx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购买服务合同》等街道规范性文件共4件。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根据规定,有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尤其是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将风险评估作为行政决策的依据之一,未经风险评估预测的将不提交集体讨论,不予决策。我街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会涉及到重大事项的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会议议事、依法行政等各个方面都制定了具体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听证、风险评估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按照《xx街道办事处行政决策制度(试行)》提请街道法制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经街道班子会议或者科室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推动了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今年我街道还聘请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5位律师作为街道法律顾问,为街道行政重大决策从法律角度提供保障。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街道各行政科室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今年我街道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人民法院依法对我街道做出的有效判决和裁定。
四、行政监督情况
为“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我街道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形成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所属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我街道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查找不足。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区法制办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我街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今年我街道共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23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五、法治思维培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我街道制定领导干部和在编人员法制学习计划,今年街道理论中心组织法制学习2次,全体班子成员均参加学习。组织街道在编人员开展学法讲座2次,参加学法讲座人员超过95%。街道还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加区组织“xx干部在线学习”,按学时要求全部完成。我们还组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区组织《xx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和测试工作,街道法制室收回全体测试卷,并进行认真评卷,我街道优秀率达96%,全部合格。
六、普法情况
按区法制办、普法办的工作要求,我街道年初制定了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街道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落实普法经费,建立和完善普法领导机构和普法组织网络,建立信息报送和普法档案等工作制度。我街道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在“5月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