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格式》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 ( 210 毫米x297 毫米 ) 。
( 一 ) 公文用纸技术标准 : 一般为 60 克 ~ 80 克的胶版印刷
纸或者复印纸 :纸张白度为 85% ~ 90%左右 ;横向耐折度>15次 ,
不透明度>85% ,PH 值为7. 5~9 . 5。
( 二 ) 公文版心规格 : 156 毫米x225 毫米 ( 不含页码 ) 。
( 三 ) 公文页边 : 公文用纸上白边为 : 37 毫米+1 毫米,下
白边为 35 毫米上1 毫米 ; 公文用纸左白边为 28 毫米+1 毫米, 右
白边为 26 毫米+1 毫米。
公文各要素划分为公文眉首、公文主体、公文版记。
第一、 公文眉首标识规则 : 公文眉首为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
线 ( 宽度为版心规格 156 毫米 ) 以上的各要素,按排列顺序依次
为 : 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等部分。
( 一 ) 发文机关名称 ;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
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宋体字 ( 红色 ) ,字号按照醒目
美观原则确定 , 一般应当小于 22 毫米x15 毫米。联合行文时主办
机关名称应当排列在前,如加文件,应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 ,
上下居中排布 ; 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
文。
( 五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
成。发文机关名称下空 1行,用 3 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 ; 年份
和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年份使用全称 ,用六角括号" (] "扩入 ;
序号不编虚位 ( 即 1 不编为 001 ) ,不加*第"字。
(六 ) 签发人 : 上报的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
文字号右侧 ; 发文字号居左空 1 字 ,签发人姓名居右空 1字 ; '签
发人"用 3 号仿宋体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 3 号楷体字标识
签发人姓名。与红色反线相距 4 毫米。
(七 ) 红色反线 : 发文字号之下 4 毫米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
( 156 毫米 ) 的红色线。
第二、公文主体标识规则 : 公文主体为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
下到主题词以上部分,按排列顺序依次为 : 公文标题、主送机关
名称、正文、附件序号及附件标题、成文日期、机关印章、附注
等部分。
( 一 )公文标题 : 红色反线下空 2 行 ,使用 2 号小标宋体字 ,
居中排布,宽度不超过版心 ( 156 毫米 ) ; 2 行以上的标题,回
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二 ) 主送机关名称 : 标题下空 1 行,左侧项格用 3 号仿宋
体字标识。
(四 ) 公文正文 : 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 2 个
字,,回行项格, 使用 3 号仿宋体字 ; 公文正文中小标题使用 3 号
黑体字。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五 ) 附件 :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 , 左空2字 ,
用 3 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