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收取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XX,房屋共计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2018年9月31日始至2023年9月31日止(共计五年),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三、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租金每年18000.00元,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和保证金合计23000.00元。每年10月5日前一次性缴清至次年8月31日一年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商贸经营活动使用。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对所承租甲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事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但要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并且,乙方装修后或改造的房屋各种费用在租赁到期时或因甲、乙双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
六、甲方收取乙方租房押金人民币五千元(5000.00元),乙方租期未满时停止房屋租赁,甲方则有权不退租房押金,乙方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将按等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该款双方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在隔墙恢复和未欠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此款全额无息返还。
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拖欠租金一事,甲方则按每日收8%违约金(在押金中扣)如乙方超出约定支付房租十五日甲方在交涉无果后收回房屋,并有权撬开门锁,终止本合同,押金不退还乙方,并且乙方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则按时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重新签订合同,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九、乙方承租房屋后,不得利用甲方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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