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与金融隐私的冲突及协调性研究
摘要:征信要求信息公开,金融隐私则要求数据保护。如何处理征信与金融隐私的关系、协调两者之间的冲突、寻找其平衡点,是各国理论和立法关注的焦点。从征信与金融隐私的概念切入,研究两者的主要冲突,分析协调两者之间冲突的关键因素,对我国的征信管理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征信;信用信息;金融隐私;数据保护
一、征信与金融隐私的概念
(一)征信
征信从语义上讲,征字是验证、考证、依据的意思,信是确凿无疑、可靠、可信的意思,征信的原意是验证一个说法或一件事情是否可信。征信的内涵是在市场条件下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等处理活动,并对外提供与其信用状况相关信用信息产品的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征信是一种专业化的信息服务,目的是帮助经济金融活动主体确认其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征信的外延则包括信用调查、信用等级、信用评级、信用评分等。根据被征信对象的不同,征信一般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
(二)金融隐私
在美国,隐私是一个范围较广的概念,它包括实体隐私和信息隐私。在欧洲,隐私被认为是人权。隐私这个词首先被用于指对个人敏感数据的保护,用于指代数据保护,其中的一些内容也被称为信息隐私,是自然人不愿意随便向社会公开的个人事务、个人信息等,在这个意义上,金融隐私是有关个人金融行为的信息保护。一般而言,金融隐私是指金融机构在业务活动中知悉和掌握的包括个人的身份、各类金融资产状况和交易情况在内的所有信息和资料。②(三)征信与金融隐私的关系在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过程中,一方面为了确保信用报告的公正性,必须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这就要求尽量全面地收集有关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从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角度出发,又必须限定征信信息的范围。然而,将征信范围完全限制于个人隐私之外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个人信用信息收集过程中,隐私权的保护实际上就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如何处理征信与金融隐私的冲突与协调的关系,寻找两者的均衡点,就成为各国理论和立法关注的焦点。
二、征信与金融隐私的主要冲突
(一)征信信息收集与金融隐私的冲突基本身份识别信息和信贷信息是征信机构收集的基础信息,除此之外,公共信息也是征信机构收集的重要信息之一。征信信息还可分为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或者全部门的信息与部分部门的信息,它们在收集过程中都与金融隐私存在明显的冲突。
1.基本身份识别信息的收集范围根据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收集的信息越多越好,其基本理念是信息越丰富越透明越好。因此,在征信过程中,征信机构总是试图收集基本身份识别信息中的各种变量,随着收集范围的延伸,必然使个人的金融隐私处于越来越公开的境地。个人金融隐私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