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价值的冲突与协调在强调创新发展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保障个人权利的时代背景之下通过梳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宪法理论和治理观念可以发现秩序正统性构建的基本要点个人权利与社会契约分权制衡与集体公意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价值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从不同的角度上进行解读现代宪法各种价值之中存在着内在矛盾个人社会和国家构成价值观念的基础但它们之间的利益需求往往存在着张力多元化的社会应通过开放民主和公正的程序或者机制去协调不同主体的价值诉求宪法价值是蕴含主体需要的宪法对于主体所形成的具有恒定性和逻辑性的认识和主张在实质上可以赋予宪法以根本意义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应当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的要求宪法价值应当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公意一般而言宪法价值可以使人们更加理解宪法秩序与社会环境以及两者之间所形成的互动关系并经由理想的信念和愿望来设置并激活宪法实施的机制就具体问题的合理化解决提出适当的政策或行动纲领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宪法价值之间的冲突现代国家必须要采取各方都能理解和认可的公共话语来重新定义利益问题并通过宪法秩序所允许的规范化的方式为不同的利益主张提供表达交流和共识达成的机会或途径一宪法价值的两种维度自近代思想启蒙以来西方宪法秩序的基石就是个人理性自然权利与私人自治概括而言就是以自然法的观念意识制度为标识的天赋个人自由主义这样一种价值偏好在启蒙思想和以自我解放为主要特征的西方近代早期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正如批判法学所揭示的那样个人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危机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昂格尔对于自由主义的缺陷作过归结认为自由主义的缺陷之一就是自我与他人疏远自由主义的法律理论无法对规则与价值之间的关系提供一个一致性解释由此必然会导致规则与价值的二律背反现代法学如新康德主义法学对于自由主义理论的重大超越就是采取了把事实与价值二分的体例将法律视为是概念化的符号和逻辑化的推理即一种机械主义的法律观此一方法论特色有力地推动并且促成了法律思维的严密化但也因此造成了形式化法治的诸多困境现代化的社会现实具有多变性和不可预测性因此严格适用法律的结果将有可能会导致非正义对于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形式化法治困境法学理论特别是宪法学理论需要找出可以调适两者对立的中介以加强宪法秩序的整合性在西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自然法作为宪法秩序体系的价值内核对国家基本秩序的反思改进和合理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鉴于人们对于自然法一直存在着不同理解因此造成了理论上的多神主义困扰中世纪时自然法曾被当作是上帝的旨意和神圣理性的体现但此后随着世俗合理主义的出现格劳秀斯等人开始谋求从上帝之外寻找到自然法的根据到了科学理性更为发达的近现代时期自然的法则逐渐成为自然法的本质内涵无论如何援引康德的话来说自然法都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绝对命令国家和民众都必须服从这样的规范要求以实现最低限度的德性以自然法为内核的西方知性体系即建立于个人权利与社会契约分权制衡与集体公意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相统一的价值哲学之上主要的宪法价值虽然立基于个人主义但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个价值之维即作为公意基础的彼此沟通和共识达成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共同性在我国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已经使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宪法所规定的公有制民主法治平等秩序安全和财产权等价值观念和宪法原则是公共决策的基本依据但其内部亦存在着紧张和冲突现代化的制度改革就必须要考虑到宪法价值的开放性动态性和均衡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自由竞争不仅要求按照一定的原则去分配资源和利益同时也要求宪法提供一个公平的沟通平台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上看宪法的价值内核主要有两个维度一个是要维护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等人类理性以及契约原理使得个人在共同体的统一法秩序下能够获得均质化保护并通过民主化的各种方式成为国家的主权者另一个是要基于历史的文化的社会的价值共同性考虑把共同体的既往利益和未来存续予以均衡结合的责任伦理和继承原理宪法层面上的国家就是整合这些价值的平台系统它把所有的个人和社会组织都包含在内形成为一种兼顾法理和情理的秩序整体两个维度中的前一个是主要的侧重于强调个人的解放共同体的维持和国家的法治化具有创新性而后一个维度则是辅助性的主要强调现代化进程中的路径依赖具有保守性和落后性受到传统道德文化和历史的约束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宪法价值冲突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积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必须对现有的宪法价值进行重新诠释一方面要使得我国的宪法能够吸收并兼容现代性的公民性的社会性的协商性的和共存性的要素使之更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宪法价值定位另一方面也使得我国宪法在面对现代社会时能够既考虑到公共的民主的法治的福利的价值诉求也能够考虑到个人的理性从而构建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要点中国特色在此可以表述为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改革方向但与以往相比要更加关注自由竞争和分配公平并且在现有的政治和法律语境中要构筑正当性基础强调共同生存和秩序维持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要重视个人的利益需求可以通过对话交流代议等民主化的方式来逐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和平等如果说权利论社会契约论主权论和权力分立论代表了西方主流话语体系中的宪法价值从而与国家本质自由公平的竞争等执政理念相符合的话那么走向共同富裕福利国家和社会公正则突显了社会主义国家的鲜明特色现代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比以往更加关注社会的均衡发展公共秩序的维持民主程序公众参与以及共同富裕而如何将这些思想性的要素与传统的宪法价值相结合并妥善处理其中的关系从而构建当代中国宪法价值的社会主义特色则是中国特色能否彰显的关键中国目前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更加关注微观层面上的公平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现代化改革就必须在宪法的层面上更加注重自由平等和实质正义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关系基础上的现代化改革才能充分反映民意也才能实现社会的均衡稳定和快速发展一与实质价值冲突相关的各种治理学说对于现代国家治理观念的追求规范构造以及秩序原理学者从各个角度作了阐述狄骥早在世纪初就在杜尔克姆的机械连带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一种国家强权理论以此作为否定自然权利和国家主权的理由自此之后先后出现的其他的一些思想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如查尔斯比尔德就在历史的角度上提出一切制度和行为均应取决于经济的经济决定论查尔斯比尔德的经济决定论思想可参见其专著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何希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年页国内学者丁则民在该书的再版序言中对于比尔德的宪法思想作了四点评述另外邹平学对于比尔德的经济宪法观特别作过六点专论具体可参见邹平学宪政的经济分析珠海珠海出版社年页英国的艾沃詹宁斯在法实证主义的影响下也批评了戴雪的绝对自由主义并把法治视为是反映政府特定哲学的政治现实以此贬低法治的意义哈耶克就评论过詹宁斯对法治观念的批判是英国背离法治的具体体现是法治的衰微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册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年页德国的卡尔施米特则从决断论的角度论证了宪法的正当性有关施米特正当性对抗合法性观点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其政治的概念刘宗坤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年页这些见解其实都旨在于说明自近代以来一直引领社会变革的治理观念并非恒定在西方社会的知识体系里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区分一度非常严格在这样的区分之下社会的正义往往被狭义地理解为合法律性亦即服从于国家所制定的各种规则对于这样的治理观念现代的理论给予了多元化的反思在美国罗斯科庞德的社会工程理论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切入把现代国家的秩序体系看作是实现社会控制的一种制度本杰明卡多佐的司法过程学强调的是对社会现实的呼应认为审判中利益的平衡颇为重要奥列弗温德尔霍姆斯的经验论反对了抽象的形式主义并在此基础上把社会意愿的精确衡量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按照现代国家的治理理论制度现代化的关键就是要建立起一种结构模型以实现利益的平衡组合和良好生活的有序维持帕森斯的系统功能理论即从人类行动的社会化角度对规范化的有机整合作了有力尝试韦伯的社会科学同样也强调目的理性在尼克拉斯卢曼的自我生产理论中个人的重要性已经有所下降因为卢曼的理论更强调整体系统的开放和闭合同样强调整体性思维的还有塞尔兹尼克他把法律的秩序概括为压制型法自治型法回应型法于此将法律制度模型之间的相异关系予以澄清毋庸置疑现代化的国家治理需要关注利益均衡按照帕森斯的行为理论行为者的选择自由会受到规范性标准和价值观念的调节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话语理论则强调不同主体之间所形成的关系里面交往理性将有利于增进理解在相比之下哈贝马斯的理论更偏向于道德怀疑主义无论如何通过现代化的制度安排社会上的不同价值需求都可以得到协调二不同法理交融的思维要点以现代多元化的视角来看宪法其实就像是一个大熔炉各种相异的价值认识和行为规则均被规定于内形成为一种规范秩序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就是要以一种科学的衡平结构来处理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纠葛按照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正义原则平等自由公平机会分配份额和差别原则等问题都与分配正义有关现代宪法所规定的不同价值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该如何定位和安置现有的观点大致有三种思维方向一种是立基于传统人权保障立场的个人法理法律层面一种是立足于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法理经济层面还有一种是立足于强化国家权威和政治领导力的国家法理政治层面三种思维方向对应不同的思想场域其内部存在着紧张与冲突中国现代化的主要问题就在于要对市场化改革中不同的发展趋向关系结构行为方向价值立场规范特征等进行统筹兼顾以形成多元一统的基本格局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共存冲突以及互补的情况不仅在我国可以看到在亚洲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宪法架构中同样可以看到所不同的只是价值元素之间的具体形态比例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有所不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经济层面的自由竞争比较受重视而在传统社会主义国家中则以政治层面的国家法理为主其他原理要素居于辅助地位不同的价值法理之间相互冲突但也相互融通毋庸赘言宪法所规定的基本价值在现代化进程中究竟该如何组合这样的问题应取决于人们对于国家观的立场态度和看法也取决于市场经济社会的整体需求三宪法价值的现代协调在针对市场化的各种改革中宪法价值层面上的创新安排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现代化治理的关键是依宪而治而宪法有关价值的各种规定将对国家秩序的形成起到决定作用在计划经济的时代里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考虑而对个人自由和财产所作的普遍限制确实赢得了广泛的认同然而国家的经济体制发生结构性调整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而资源的配置最终将由市场来决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中国宪法必须提高发展法理的衡量权重使之处于各种价值序列的优先位置尤其是现代化的治理必须要限制政府机构权力的腐化和畸形膨张而应以人权保障的基本精神和政治国家的现代治理观念来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为以实现国家的科学治理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宪法价值协调的基本主张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变革的基本规律马克思认为权利分配的不平等必然会引起非合作型的博弈行为乃至于引发阶级斗争社会利益的均衡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探讨的核心问题其中的要点就是要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国家的治理有两种模式要么采取非合作型的博弈制度如此的结果必然是无休止的分歧矛盾和冲突要么是建立一种新的公平分配体制以使不同的利益诉求都能得到充分表达并获得有效协调马克思以经济上的利益关系为基础对所有制下的社会财产分配问题作了探讨所有制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本质的层面上得到了阐述其背后隐藏着的则是斗争学说马克思主义理论通过其独特的经济分析说明了社会的发展存在着法治化的可能更重要的是这里隐藏着一种价值观或者说是制度观个人的博弈行为不仅会影响到利益的均衡状态更会对国家的制度化治理产生蝴蝶效应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中利益的分配不公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出现隔阂进而产生纠纷而资本的不断自我增殖又会不断地激化这种矛盾并最终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国家治理于此就必须要考虑如下问题为什么近代西方的自由主义会演化出如此近乎荒谬的结果为什么人的解放带来的不是富强民主和法治而是社会的分化对立和斗争西方学者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问题作过各种解读布坎南尝试用公共选择理论模型去阐明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社会中个体如何在契约状态中获得均衡诺齐克则将个人之间的利益均衡交付于完全的自由竞争不同的理论模型对于分化社会的整合和交流作了不同的解释而透过这些解释我们则可以对现代宪法的价值偏好有所认识简言之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资源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配不仅会影响到个人和群体的正义体验而且还会影响到宪法对于价值秩序安排的有效性对于公众选择模型下个人的利益问题马克思主义有两种表述一个表述是马克思所说的他指出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他还表示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不过当然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自己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马克思所讲的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念其实是这个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但它也同时反映着这个阶级集团内部的个人利益在多元化的社会竞争中国家治理的关键就是要去寻找不同利益需求之间达至均衡的结合点与此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对个体利益的公平保护这些正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基本要义个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并且个人的主体性利益必须在社会的生产关系和历史文化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这是马克思主义不同于唯心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马克思主义关注的主要是社会整体的价值分配但并不否认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其利益另一个表述是恩格斯所说的主要涉及到价值主张的动态变化涉及到国家治理模式的反思理性涉及到不同利益之间的竞争互通与共存恩格斯认为竞争不但支配着人类在数量上的增长而且也支配着人类在道德上的发展国家的治理观念并不是固化不变的而是受制于社会情势的发展宪法的各种规定是可以选择的可以比较的可以改进的这就为上层建筑回应客观现实提供了可能的回旋余地也为现代化的改革提供了商谈的空间和支点恩格斯晚年就非常重视法律制度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中的作用认为并非只有经济基础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恩格斯对于经济基础的认识为我们今天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不公平竞争以及贫富差距等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现代国家的治理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公平和正义纳入宪法的框架之内同时也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正是宪法价值协调的关键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契机二宪法价值协调的主要方式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表述中我们大致可以对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作如下展望个人在宪法上被抽象地描绘为一个具有自主意识的主体但他同时也受到社会的约束个人在宪法上有自己的意志可以提出各种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但这些都必须要与其他人的主观意志价值主张和利益诉求相协调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须要充分考虑到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在此基础上设定一种旨在于调和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集体之间互动关系的程序或机制以保证公开和公平的意见协调能够进行如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学说就从手段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入手对价值与规范之间的关系作了反实证化探讨最终肯定了社会成员的行为目标可以在常规制度的引导下得以调适哈贝马斯的话语理论从更具有批判性的冲突理论出发对价值理性的正当性方法作了阐述总之在有关现代性的主流话语体系中个人的价值主张和利益诉求主要是通过理性对话的方式得到承认和实现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二二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一年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在全面推进现代化改革的背景之下我们不难推断未来的宪法秩序体系必须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寻求平衡使之能以更大的兼容性和开放性去反映国家个人以及市场社会这三种层面上的价值取向在现代市场化的条件下不同的价值认识和利益主张会有交错竞合与并存这必然要求制度具有更大的包容力和开放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应当充分反映市场主体的合理需求并加以规范化引导以此为特征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能够允许复数的表述体系和合理解答之间的原理竞合让人们的交往行为和商谈活动得以自由进行在制度的安排上现代国家必须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程序或环境来保证有效沟通以促成共识的达成只有在开放民主以及公正的原则上建构的协商程序和对话环境才能保证不同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也才能够让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四结语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决议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改革思路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就是要释放个人理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理应反映出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主要价值观在国家的治理理论中个人理性经验理性以及历史唯物论上的各种表述使得一元化的现代价值观变得相对多元从而为理论的创新提供了基本可能鉴于中国现代化改革的具体情况我们有必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以与社会主义创新机制相适应并通过宪法所规定的各种制度或程序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交流和互惠共存特别是为了保证所有人的意见都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并且为了防止民主的程序以及制度化的治理流于形式我们的宪法在确保个人的价值能得到保障的同时也应鼓励公共世界中的每一位公民要积极地参与现代生活秩序的构建不需赘言中国目前正在推进的深化改革需要有核心价值来进行指引否则就有可能会迷失方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和利益分配格局进行改革以重新定位市场竞争机制和个人权利并确保公共权力能够依法运行这样的市场化改革不可能由始至终都在心平气和中进行尤其是在涉及到切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愤懑分歧和冲突将在所难免现代国家中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必须要有宪法基础才能从历史事实文化传统和人类理性中获得正当性中国现今的社会结构与以往相比明显不同利益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在这样一个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转型时期通过宪法所规定的价值秩序和民主程序来凝聚社会共识不仅会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而且也会更有利于保持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