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
1、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按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所需材料计划,计划中应注明用料时间及用途。
2)计划必须报项目经理审核与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材料采购部,材料采购部核减库存后,按物资类别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3)主材月需用计划于上月25日前(补充计划于当月15日前),交到材料采购部,由材料部上报公司总部。辅助计划在项目部各职责部门审批后,报采购部门。
5)材料月用款计划(含B、C类材料用款计划)由材料室编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项目财务部门。
6)周转材料备料计划一式二份于需用前30天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备料。
7)特殊非标且需外部加工的订货计划,项目应附图集随计划,并报物资供应部门。
2、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材料采购行为,使材料采购行为制度化、公开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资采购前,由技术室提前15天做好备料计划,备料计划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及用料时间。
2)备料计划应由项目总工根据施工方案审批,并报预算室审核后方可生效。
3)材料室按审核后的备料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及时调查供货商并进行招投标工作。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合同,要有三家以上书面报价;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采购,由招标采购小组(项目经理、成本经理、技术专业负责人、材料室)共同开标。
4)合同在没有审批前,材料部不准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a) 凡因未能及时报备料计划而影响合同签定的由技术室承担相关责任;
b) 凡因有备料计划而材料室未能及时组织招投标和签定合同的由材料室承担相关责任;
c) 签定合同由于未能及时做成本分析而延误合同评审的,由预算室承担相关责任。
3、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采购员必须按事先签好的协议采购材料,不得超计划、超范围采购。
3)对于钢筋的采购,材料员必须当场点清并带车到现场,在保管员接受前,所发生的差异由采购员负责。
4)对于周转料的采购,保管员有责任负责进场的数量及质量,同时督促司机做好监督工作,如进场前发现不合格,采购员负责返回并负责之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凡购进的材料经保管员(或夜间值班人员)确认后,方可点数、验收、装卸。在保管员未确认前,采购员不得随意装卸。
6)保管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记录,单独存放、标识,并报告材料室主任,予以处理。
7)进出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经门卫登记并在入库清单上签字。但门卫不得代替现场保管员签字接收。门卫登记后保管员验收数量和质量,现场值班员负责审核签字认可.内业人员与厂商结帐时,根据门卫、保管员、值班员共同签字的入库清单进行结算。
8)对于主材A类及重点B类材料的进场验收,采购员必须把入库清单交给保管员,交技术、工程和质量主管共同验收入库。如保管员不在现场,必须经材料主任或内业人员验收。
9)对夜间收料员接收的材料,原则上当夜不准动用,等第二天保管员、工程师、工长对其进行复查后发放使用。如紧急使用,工长必须事先通知材料室,材料室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登记。
10)对于周转材料的进场验收,采购员必须把入库清单交给保管员,同时交付给施工队材料员签字接收,施工队有责任按已签定的协议负责回收。
11)对于周转用木材的接收,见物资部通知。
12)对于用车台班的确认:采购员在用车时签字认可,进场时必须有门卫签字认定,接收时有保管员(值班员或材料室主任、内业)验收,三者缺一视为无效台班不予结算。
13)对于砂石的验收,保管员(或值班员)在接受时必须进行实际测量,按实际高度签字,如发现保管员(或值班员)夜间不实际测量而只签字一次罚款50--100元。
14)对于二三类物资的进场验证,保管员必须严格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发现不合格立即返回,接受清单必须有送货人、收货人、业务主管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清单。
15)其他未尽事项参照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4、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搬运入库时,搬运人员必须按照各类物资的性能及搬运应注意事项,严格操作,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及人身安全。物资入库时,保管人员负责进行严格的外观质量检验和数量点收工作。
2)物资入库后,保管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并按物资的不同性质分区、分类存放,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做好记录,隔离存放、明显标识。
3)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产品说明中对搬运的要求,适宜机械设备工具搬运,应采取保护措施,场地平稳,稳妥装卸,防止损坏、丢失及变质。如已标识的产品应保护好,防止丢失或涂抹。
4)体积小、重量轻的产品搬运时,应做到不抛掷;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产品,应设专库保管,搬运应小心轻放、仔细作业、安全放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对搬运过程中发生丢失、破坏、变质的产品应及时做好记录,填写“丢失、损坏、变质产品记录表”一式二份上报物资部。
6)对现场有害环境及污染的:化工产品.油脂类材料.弃旧包装物.易燃易爆产品等要协同安全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和有关应急措施.
5、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进入现场或料场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摆放,堆码整齐,标识清楚,做到正看一头齐,侧看一条线,并保持现场的整齐干净。
2)进场材料按以下规定堆码摆放:
a)砖垛成丁,高度不超过1.8米;
b)门窗等料应单库存放或存于建筑房间内,门窗靠墙立放;
c)大模板、构件应夯实平整地基,垫木对齐;
d)砼预制板码放高度不超过八块,空心板高不超过十块。
e)钢材、脚手架管、钢模板、碗扣架分规格堆码,垫木须在30cm以上,平行分层顺码,垛高在1.5m以下,垛宽在3m以内。
f)残余下脚料和包装品容器、废旧料要集中存放,堆放散料时应设置围档。
g)怕潮湿、雨淋、日晒或易碎、体积小而贵重的物品应入库保管,门窗配件及设备配件也应入库存放。
h)所有材料库要做到内外整洁、码放合理,按库房标准做到“四号定位、五五化摆放”。
3)负责现场标识牌的制作,材料存放处要有明显的标识或标签牌,并做好防火、防盗、防冻、防锈、防蚀工作。
4)现场及料场材料进场时需有进场登记,出场时必须有出门证件,并经过审批手续。
5)项目完工后钢材废料应控制在总需用量的2.%以内,其它加工成型确不能用的钢筋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处理。
6)对现场有害环境及污染的:化工产品.油脂类材料.易燃易爆产品等要协同安全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和有关应急措施.做好出入场及出入库记录与明细帐.并做明确标识.设专人管理.
6、物资发放管理制度
1)由技术室做的计划,技术室严格按计划开限额发料单,保管员凭技术室材料室签字的发料单发料。
2)进入现场的物资保管员严格按技术室和工程室开具的限额发料单发料,收料人当场签字,不得事后补签。各施工队必须设专人领料及妥善保管。
3)对于工机具类、设备类属于可循环性的物资,应设分布台帐,并每月与各施工队核实签字认可,凡丢失、损坏的按原价的200%赔偿。
4)运出工地的所有材料必须到材料室办理手续,经项目领导批准后方可运出工地,缺少二者视为无效证件。
5)凡施工剩余、退回的材料(含工具)必须办理正常接收手续,同时明细帐及接收本上有记录。
6)对于周转性材料的发放,应按《周转材料现场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7)钢筋的进场须有施工队材料员共同参加验收,按双方约定的损耗比例(暂按2.5%)与施工队签定承包协议,对超出部分扣除施工队的劳务费.
7、分包队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分包队材料进场、使用和退场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材料的进场
a)材料(包括工机具)的进场必须在门卫登记,然后材料室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
b)对于用到工程主体的材料,必须有技术专业负责人和材料室共同审核确定生产厂家后方可进场,否则在结算时不予确认。
c)每次进场材料必须向专业负责人提供材质单和合格证。
2)材料的使用
a)经审核后的材料方可使用,凡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的该批材料费用不予确认,并进行该批材料价款等倍罚款。
b)凡未在材料室登记而被总包方发现使用总包的材料,罚款该材料费的2-10倍。
3)材料的退场
a)材料(包括工机具)退场时,凭进场登记时的数量规格退场,凡未登记的不准退场。
b)退场材料必须报清单,但不准虚报假报,不许擅自更换工机具,否则发现后按原价的2-4倍罚款。
8、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根据本现场的施工情况及施工特点,特制定成品与半成品的管理制度办法如下:
1)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主要负责人员要对职工进行成品保护的教育.
2)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对主要负责人安排专职人员保护好成品与半成品.
3)定岗定员看好现场内的成品与半成品并注意防火工作.
4)成品与半成品在未进行检查及未交付项目的情况下,如出现所有问题均由各施工对自行负责.
5)对未经允许而擅自损坏成品与半成品的将处以10—50倍罚款。
9、周转料管理制度
为搞好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项目的各项管理,现对周转料使用做如下规定:
1)发放和回收
a)各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室计划领料,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领料.
b)各施工单位在领料必须设专人接收同时签字确认数量和质量,对不合格品有权拒绝接受.
c)对已接收的周转材料各施工单位负责使用和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
d)钢模板、碗扣架保证不丢失,自然损坏及时报数量,对人为损坏按处罚规定处理.
e)钢管在回收时,在技术室材料室允许打眼或其他用途前提下,必须及时上报材料室,材料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对人为损坏按处罚规定处理.
f)钢管卡在保证正常施工前提下,给1%的损耗率,对人为损坏按处罚规定处理.
g)对U型卡、山型卡、勾头螺栓螺母给5%的丢失损耗率,对人为损坏按处罚规定处理.
h)方木及架板在技术室材料室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割断或做其他用途,在未有书面证明的前提下擅自锯断或他用按处罚规定处理。
2)处罚
a)各种型号钢模不准打眼、焊接、烧割。否则按违规处罚。各种型号钢模,私自打眼、焊接、烧割,每块起价罚款500元,在此基础上按此模板自身造价再加罚3-5倍。[如:P3015板自重17KG,罚款为:500元+(17KG(3.85元/KG)(5倍=1327.25元]{注:根据施工要求特殊情况下需焊接等,须有项目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按违规进行处罚。}
b)各种规格架子管不准烧割、焊接、打洞。凡私自烧割、焊接、打洞者,每根起价罚款200元,在此基础上按架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