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接受人大监督之浅见
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是经济形式的监督,人大监督是法律形式的监督;审计监督偏重于定量分析,人大监督偏重于定性分析;人大监督比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更高,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单从经济监督这一层面上讲,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具有一脉相承、辩证统一且不可替代的关系,二者相互作用,促使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措施的不断加强与完善,促进国民经济沿着健康、稳定的轨道有序发展。 审计监督是人大监督财政预决算的重要工具(一)监督法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监督法第三章十五至二十一条中专门规定了“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并从三个方面予以严格规定:一是规定了决算草案审查和批准的时间;二是规定了决算草案科目编制要求;三是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从而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着力点放在经济监督上,为审计工作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审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监督法为审计工作确定了重点内容。各级人大其及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