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与权力制约和监督
权力制约机制是权力合法、合规、合理运行的必要条件。国家审计机关是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国家审计对权力的监督是通过其经济监督所发挥的作用来实现的。国家审计要在权力制约机制中发挥作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使防止权力腐败从治标向治本发展的时代要求。
一、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
国家审计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有其政治功能,在权力监督中有其独有的作用,但是,正如国家审计监督不同于其他经济监督一样,国家审计监督与国家权力部门对权力的政治监督也是完全不同的。正确认识国家审计的特性,将国家审计准确定位,是科学地发挥国家审计在权力制约中作用的基本前提。
(一)国家审计职权的特殊性
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职权与其他国家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职权是由国家《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同时具有法定性和行政性,既行使法定审计职权,又以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世界各国国家审计的职权情况各异,但相同的是,都拥有独立审计检查权、审计结果报告权和审计结果公布权。因此,可以将国家审计的职权分成两大类,一是国家审计的基本职权,二是国家审计的附加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