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利制约权力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是世界上较为清廉的国家之一,但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国进入了向市场经济、向现代化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人们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相关制度的不完善甚至缺失,加上巨大利益的诱惑,失去制约的权力变成了为一己谋利的工具,腐败现象已在我国迅速地滋生并蔓延开来。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虽然始终在坚持不懈地进行着反腐败的斗争,但是,今天社会中的腐败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和普遍,已经成为关系着我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①]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已成为我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权力导致腐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这正如卡洛斯·艾伯特·罗赞斯基所说:“腐败是一种所有社会都出现的症状,它既可见于最庞大的上层建筑,也可在最微小的团体中找到痕迹。”权力与腐败,犹如月光下人与其影子,凡权力所在之处,腐败必定形影不离。在当今我国,腐败不仅频繁见诸于位高权重的高官之间,似乎就连在似官非官的村“官”中也已根深蒂固。较之于高官腐败,村官腐败所带来的危害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因为它所直接侵害的是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民群众的权利和感情,如不及时对村官腐败加以有效治理,当广大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