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1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摘要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加深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之中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进入国内中国已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而在当前的国际贸易市场上一方面以进口商市场特点的世界贸易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各国出口商为扩大出口并力求使自己的商品张居国际市场除了以商品的高质量和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外也在结算方式上为出口商提供方便中国企业海外应收款的总额很大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企业海外其应收款早在2007年就已超过1000亿美元并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长曾在证券市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四川长虹巨亏事件就是因为出口美国APEX公司的42亿人民币货款无法回收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损失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国际上一种新的金融工具就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这就是国际保理业务该业务既能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又能为进口商提供进口商信贷从金融学角度看国际保理属于国际金融重要分支国际结算部分它实际贸易融资国际间银行信用于一身的发生在国际贸易结算环节上的资金及信用融通范畴的经济活动1国际保理概述11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产生与发展我国从年南京爱立信事件之后保理开始真正进入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视野年月南京爱立信熊猫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提前偿还了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共计亿元的贷款转向花旗银行贷得同样的巨款而南京爱立信之所以倒戈外资银行很重要的一个触发点就是花旗可以提供保理业务而中资当时尚难做到当年这一事件曾引发金融业中外资竞争力的大讨论近年来无论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赊销结算方式日渐盛行以国际贸易为例信用证的使用率已经降至在发达国家已降到以下赊销基本上取代了信用证成为主流结算方式由此造成企业的应收账款日益增多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的左右而占企业数量以上的中小企业深陷应收账款之困其资产价值的以上是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从两方面增加企业经营压力一是资金压力二是坏账风险这是企业发展的一个大包袱随着全球金融海啸的蔓延和影响深化一方面收款账期的拖延趋势加剧了企业资金链压力盘活应收账款的造血需求越加迫切另一方面全球普遍面临企业经营困难将加大收款风险如何评判管理买方信用如何盯住每一单应收账款如何及时有效地催收欠款与规避收款风险这为专业保理商创造了巨大的业务机会这位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锲机年月日深圳发展银行宣布该行保理业务系统正式上线与此同时多家国内银行也纷纷加大了对保理业务的重视纷纷上马相关项目突然间保理业务异军突起成为了国内银行业务的新宠事实上随着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中小企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以及金融危机使得贸易企业信用风险加大这些都为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金融危机的契机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理财与风险管理的意识大大加强近来我们收到的保理业务查询大大高于往年一方面保理融资可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无追索权保理中的坏账担保功能又能免除企业的坏账风险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的滞后除了信用环境法律制度尚需完备主要还与银行的专业管理能力密切相关出于成本的考虑目前大多数的中国保理商还没有专门的保理业务系统保理业务的运作还停留在半手工状态而银行能否把握保理业务的发展机会更关键的要看银行的业务处理能力保理业务涉及信用管理催收管理账务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工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2作需要富有经验的专业保理队伍进行服务目前从综合实力来看中行在保理业务上一枝独秀深发展民生招商工行交行以及一些外资银行等属于第二梯队显然未来几年内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银行业保理业务也将进行重新洗牌12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与种类121国际保理的概念国际保理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122国际保理的分类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交易习惯及法律法规的不同各国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内容以及做法也有不同根据保理业务的性质服务内容付款条件融资状况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我们可以将保理业务进行以下分类根据保理商对出口商提供预付融资与否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融资保理又叫预支保理是一种预支应收账款业务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的融资剩余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根据保理商公开与否也即销售货款是否直接付给保理商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公开型保理是指出口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将保理商的参与通知进口商并指示他们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目前的国际保理业务多是公开型的隐蔽型保理是指保理商的参与是对外保密的进口商并不知晓货款仍由进口商直接付给出口商这种保理方式往往是出口商为了避免让他人得知自己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的参与通知给买方货款到期时仍由出口商出面催收再向保理商偿还预付款至于融资与有关费用的清算则在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直接进行根据保理商是否保留追索权分为无追索权保理和有追索权保理在无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根据出口商提供的名单进行资信调查并为每个客户核对相应的信用额度在已核定的信用额度内为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出口商在有关信用额度内的销售因为已得到保理商的核准所以保理商对这部分应收账款的收购没有追索权由于债务人资信问题所造成的呆账坏账损失均由保理商承担国际保理业务大多是这类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不负责审核买方资信不确定信用额度不提供坏账担保只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在内的其他服务如果因债务人清偿能力不足而形成呆账坏账保理商有权向出口商追索根据其运作机制是否涉及进出口两地的保理商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指仅涉及到一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如在直接进口保理方式中出口商与进口保理商进行业务往来而在直接出口保理方式中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进行业务往来涉及到买卖双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则叫做双保理国际保理业务中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即出口商委托本国出口保理商本国出口保理商再从进口国的保理商中选择进口保理商进出口国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3两个保理商之间签订代理协议整个业务过程中进出口双方只需与各自的保理商进行往来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中的风险种类分析21国际保理业务的债权风险211所购买债权的合法性风险在保理中并不是供应商的各类销售的应收账款都是合法的如果存在合同欺诈违背外贸管理的强制性规范等情形则应收账款债权不具有合法性会损害保理商的债权212债权的可转让性风险债权的可转让性是银行保理商开展保理业务的前提条件如果银行保理商接受的债权是不可转让的债权那么它无法实现债权的有效索偿债权的可转让性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法律是否允许债权转让二是债权债务主体是否同意债权的可转让另外在实践中权利的可转让性不是在进出口合同中得到明确的禁止而可能发生在出口商其他借贷行为中的对外承诺如有些公司在向银行借款时承诺限制对于不属于通常业务过程中的资产处置这种限制可能包括了特别地承诺不把其债权或应收账款通过保理或者贴现出售倘若契约中明确禁止保理和贴现那么保理商与这种出口商签署了保理协议则保理商的权利可能面临前述贷款银行对抗的风险213债权转让中的权利瑕疵风险如果债权本身存在瑕疵或者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权利存在瑕疵那么接受债权转让的银行保理商势必陷入债权瑕疵纠纷中去债权瑕疵通常有如下情形出口商已经将应收款抵押给第三人出口上将转让债权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已经通过保理协议转让给其他保理商债权转让中没有将实现债权所必需的强制收款权起诉权留质权停运权对流通票据的背书权利等等进行转让在我国法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权利人转让债权的有效性遭遇债务人的对抗问题因为我国合同法没有肯定只需要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即可构成有效的可约束债务人的转让相反强调了通知债务人的必要性22国际保理协议在履行中的风险国际保理业务保理商买断出口商应收账款便成为货款债权人同时也承担了原先由出口商承担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风险信用额度变化风险信用额度是一个风险限额的概念它是进口保理商通过对买方资信进行调查评估而得出的针对出口商的供货买方所能承受的最大支付能力这一额度可以是单笔额度也可以是循环额度但不管怎样只要出口商在进口保理商已核准的信用额度内向买方供货就可以获得进口保理商的付款保证而如果信用额度核定后进口商出现对保理商不利的资信情况偿付能力减弱将对保理商的债权造成损失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4某些客观原因导致的风险在履约过程中由于进口的商品不适销对路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突然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得资信水平下降包括因国家风险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付款风险无法继续履约等等都可能导致保理商无法向进口商实现债权强制追偿方面的风险保理商对应收账款的追索需要进口商的付款如果发生进口商拒绝情形而且拒付并不是基于其与供应商之间的贸易纠纷则作为保理商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强制执行进口商的财产这种情况下保理商将需要为诉讼支出成本并且追索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进口商所在国法院的支持而且需要进口商有足额的可清偿性财产国际保理法律适用方面的风险国际经济贸易中常见的问题是存在法律适用的冲突国际保理业务具有跨国性的特征当事人分处不同国家保理业务跨越国界因此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不可避免的法律冲突尤其对于供应商和进口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所适用的法律可能不是保理商所熟悉的法律涉及到适用相关国际私法冲突规则导致保理商对其保理行为和法律后果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这也直接影响到保理商对应收账款项下权益的维护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所面临的风险出口商风险主要发生在保理商对出口商提供了融资没有收到进口商的货款自己不应该承担赔付责任的时候出口商不返还融资款项其产生原因主要是由于出口商资信不佳恶意欺诈不完全履约等原因造成的是出口商在交易中处于信息优势而保理商处于信息劣势导致的结果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债权转让风险和法律风险但债权转让风险在前面已经做了叙述在这里仅对有关的法律风险进行概述款项被索回与反转让的风险一般情形下在发票到期后天内债务人未付款出口保理商会将款项扣除相关保理费用后支付给出口商保理业务至此宣告结束但也有可能因为进口商提出争议或出口商没有严格遵守保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保理商拒绝承担信用担保责任并索回或反转让预付款或贸易融资另外有一些反转让或索回帐款可能是由于出口商没有按保理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运输保险及应提交的全部单据或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而造成合同违约的情形下发生信用额度被取消或被缩减的风险保理商在核准信用额度后通常要承担核准额度内的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但在面临尚未发生但比较确定的风险时保理商有权根据相关情况的变化以适当的方式单方面降低或撤销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取消或缩减是国际保理通则赋予进口保理商酌情行使的一项权利但这也出口商最难接受的的条件之一特别是在获得保理商核准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5的额度下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商务合同后接到出口保理商转来进口保理商取消缩减额度通知的情况接到通知后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则不属于受核准的应收帐款也就是说这笔款项得不到保理商的担保付款如果停止履行买卖合同则又会造成买卖合同违约面临进口商的违约诉讼和索赔的危险进口商风险在国际保理交易中银行买断出口商应收账款变成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同时也承担了原先有出口商承担的应收款难以回收的风险在双保理中出口保理商相对出口商直接承担进口商风险进口保理商则相对出口保理商直接承担进口商风险所以实质上这种风险最终由进口保理商承担银行面临的进口商风险主要有进口商无力偿还债务或破产以及进口商拖欠付款出现这些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银行融资判断失误融资审查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高估了进口上的资信程度对进口商的付款能力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或者保理商是中监督不力进口商的资信水平起初不错但在履约的过程中由于进口的商品不适销对路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突然的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其资信水平下降无法继续履约二是进口商提供了虚假的财务信息伪造其还款能力的真实数据不及时告知可能影响自己及时还款的各种重大事件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保理商遭受巨额勋失且难以得到补偿对方保理商风险主要是指在双保理中一方保理商不履行义务而给对方利益带来勋害的可能性对出口保理商而言其来自进口保理商的风险主要是进口保理商不遵守相互保理的协议在向进口商收取应收账款后逃逸或拒绝向出口保理商转付相应款项或者应当承担赔付责任是不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是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的融资落空对进口保理商而言主要是在非因其本身的原因不能收到因收款时不能得到出口保理商对保理费用支付的风险以及在遇到争议或纠纷是不能得到出口保理商的有效配合和帮助原因是在选择对方保理商是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没有通过相关组织或信息渠道了解该保理商的资质规模历史信誉业务记录何在当地同行业中的位置等情况而盲目的选择了不适合的保理商为以后的合作带来了隐患如何防范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国际保理业务中债权转让风险的防范选择客户和应收帐款在试点阶段选择销售商时银行应服务于稳定客户的目标而从保理业务中获利放在次要地位并始终注重控制风险销售商主要是银行已有的重点客户例如跨国公司优质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知名民营企业保理商对出口商申请保理业务的条件限制上应有限制条件如出口商经营的是通常无须提供售后服务的消费性商品的销售出口商的年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国际上通常要求年销售额在万英镑以上并且有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口商经营批发业务而非零售业务等另外调查客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6户的资信甚至核定信用额度也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而这也正是保理商的长处所在国际保理商协会的代理网络获得信息在资信调查方面就比较有优势一般情况下下列应收帐款不适于叙做保理可能发生债务抵销的应收帐款例如销售商向自己的供应商销售货物产生的债权已经质押的应收帐款代销或者其他方式约定销售不成即可退货而形成的应收帐款购销双方正在发生贸易纠纷的应收帐款因关联交易如销售商向其附属机构控股公司母公司或者所属集团其他成员销售而产生的应收款销售合同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条款的销售合同因违反强行法而无效即债权本身非法应收帐款被第三人主张代位权应收帐款受到法律强制限制措施的控制不能转让债权存在其他权利瑕疵的对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审查需要考察合同的主体合法性是否为独立法人等意思表示真实性如签字盖章是真实性授权是否充分等合同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如交易标的是否可流通合同交易是否存在法定审批制合同交易是否存在其他特定限制等等以及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否附条件生效条件还是解除条件等等条件对保理业务的影响等方面对保理业务的影响需要判定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帐款是否适合保理业务具体相关因素有合同标的是否存在确定性合同标的对于卖方履行是否存在困难或其他权利障碍合同标的的质量标准合同交货标准合同付款条件方式对应收帐款的把握首先合同中应该明确具体时间或者应收帐款付款义务成立的条件其次对付款条款进行审核防范欺诈风险对保理商的欺诈例如利用应收帐款转让引起的权利冲突与优先权欺诈至少就包括与其他受让人的权利冲突与抵押质押权人的权利冲突与供应商的前手卖方的权利冲突与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冲突如运输人保管人所享有的留置权等这些欺诈可以通过到对交易合同或与标的权利的一些因素审查控制防范买卖合同履约风险应收款的存在是保理运作的前提相应地应收款合同是保理运作法律框架中的基础性法律文件为便利未来的操作销售合同当中应表明应收款转让的条件及在何种情形下债务人可以行使抵销权当然保理商应当避免接受可能存在抵销权的应收账款但由于在一揽子保理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不能避免购货商的抵销权发生的可能所以保理商应该要求购货商做出承诺放弃行使抵销权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销售商违反了保理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时例如发生欺诈贸易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擅自质押应收帐款擅自就同一笔应收帐款向其他银行办理重复保理重要资产被扣押销售商破产等保理商可以立即终止保理协议以主动借记的方式把应收帐款再转让给销售商保理业务中的担保以及保险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7在试点保理业务时应要求第三人对叙做保理业务的全部应收帐款提供担保或者履约责任险这样保理商的利益就多了一层保障对出口商风险的控制基本原则签订保理协议加强对应收账款债权的保护做好对进出口商的资信调查在国际保理业务的整个过程中保理商要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对进出口商的综合经济情况和综合商业形象进行调查规范和完善法律适用规则和纠纷解决机制在国际保理协议中对纠纷解决适用的法律和机制应该做出明确的约定避免法律适用中的风险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约定适用的法律也可以约定遵循国际保理业务协议及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制定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同时约定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另外保理商应对进出口商国家的法律有所了解对出口商进行选择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合适的出口签署协议为此应保证出口商所经营的业务和商品适合做保理业务预估与该出口商开展业务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确定能够控制这些风险并获利对出口商的信息进行多渠道的分析出口商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对该客户的优劣进行初步的判断对出口商的实地了解了解企业的规模产品市场前景生产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环境保护状况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等各项情况通过有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其基本情况和访问中发现的问题做深入细致的研究通过媒体股市和社会舆论的渠道了解企业发展的各方面信息从而预估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基本走向出口商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款项被索回或反转让的风险的规避随着保理商对债权的购买信用风险自动转移给保理商所以对出口商而言减少争议的措施就是降低风险的措施而贸易争议通常是针对货物的规格质量数量服务水平以及交货期限等提出信用额度被取消或被缩减的风险的规避出口商在收到保理商缩减或撤销信用额度时应切实做好有关协助工作停运在途货物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同时出口商也应密切注意和监测进口商出现保理商缩减甚至撤销信用证额度一般都是进口商的财务状况等出现不利情况这时出口商可以根据商务合同的约定适当控制商务合同的履行另外出口商可以在买卖合同及发票上注明货权在货款全额支付前仍属于卖方所有这样就可以避免在进口商拒付时货款两空的局面要降低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除了以上保理商和出口商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之外我国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例如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的保险业务建立健全有关保理的法律法规等等在对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有了一个清醒地认识后通过多管齐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国际保理会成为我国银行业务利润的一块重要来源和进出口商首选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浅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控制84结论文章通过对国际保理业务的研究与分析阐述了国际保理业务的有关内容解释了有关法规与规则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审计要素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为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很多的借鉴尤其是对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关系的研究为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更好的依据对保理商所面对的风险的分析为国际保理业务的运作指明了方向有关债权转让以及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合法性研究为保理商在承接保理业务是做出了很明确的参考这些问题的研究都为针对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的分析的论述提供了全面详细的依据掌握了国际保理业务的各项风险措施与国际保理业务的各种保理业务的法律规定都是对针对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的依据这样才能够更全面的对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发展提供更好点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