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化妆品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SOP-SC-B
生产质量控制标准
版次
0/A
制订日期
页数
4
2015-7-22
1、环境要求:
粉碎、过筛:温度18~30℃,湿度35~60%。
混合:温度18~30℃,湿度35~60%
内包装:温度18~30℃,湿度35~60%
器洗器存:摆放整齐,清洁无尘,定点摆放。
半成品暂存室:摆放有序、标识明确。
2、清场要求:(生产处处防污染)
同一品种多批次生产,设备、地面等清场不作要求;内外包如换批次,必须清场彻底。
生产线定时清洁,不得存放无关物品生产完毕,清场必须经QC检查后,方可离开。
3、机器设备检查:
设备完好,无报警、漏滴现象
除湿机:保证各功能间的湿度达到要求35%-60%
电子称:定期检查,使用前必须调节水平,水平未调好,视为违规操作,电子称尽量固定位置放置,减少移动,如有移动,需重新调节水平。
4、领料:
备料时,仓管员必须按照申领内容备料,切忌将已知不良品也纳入备货内容;
领料时,必须有领料人、库管双方在场,按量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库管报物料数量,未经允许,领料人员不得动用仓库物料。领料时,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