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管理,整治公司不正之风,现制定以下奖惩措施:
1、凡本公司员工务必遵守该制度,否则坚决按照规定执行。
2、登高超过 2 米,务必正确配戴安全带,一次不戴罚赦 20 元。
3、进入施工区务必正确佩带安全帽,扣带系好,安全帽一次不戴罚款 10 元,帽
带一次不戴罚款 5元-
4、进入施工现场务必将工作服穿戴整齐,袖口扣好,穿戴不整齐者累积超过-
次罚款1元。
5、 (1) 按照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早 7: 00~11: 00,下午: 13: 00-18: 00
按照季节不同调整上下班时间。
(2) 上午 7: 00 之前务必将所需工具、材料全部运送现场,下午工人必须
13: 40 到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超过三次以上者,罚款 5元。
(3) 未经同意上班迟到或提前下班者,按规定超过三次罚款1元。
6、进入施工现场或在料房不准抽烟,到吸烟区吸烟, 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工元。
7、工作期间总工者,或不听领导指挥,搜自做主者,罚款1元。
8、凡偷盗本公司财物或料房财物者,经发现将所偷物品如数归还,并罚款 S0
元。
9、公司所有工具及防护用品承包到个人:
51) 施工所用工具包括: 安全带,安全幅,钳子,螺丝刀,丝锥,抹子,
抹灰板,防护镜,圆规,剪刀,刀具、手套、刷子、滚简等承包个人
后如有丢失照价赔赏。
(2) 所有工具、防护用品包括一些设备,如有故意损坏或丢失,经发现照
价赔赏或赔赏损坏设备维修费用,并额外罚款 20 元-
10、所需配备的防护用品,手套两周一双,口香两周一只,在领新的手套和口旱
时必须把旧手套和口罩归还,否则不能领新的。
11、未承包给个人或承包个人的工具或设备等物品, 如果因没有妥善处理放置或
施工后没有及时放回仓库、责任人不明确的,或故意浪费材料的,由集体共同承
担该物品的赔偿。
12、维护公司荣誉, 为公司取得利益、提供新的技术, 推荐新的产品和改进工艺,
确实取得成效的员工,达三次以上者,奖励现金 50元。
13、本人自行车有个人负责保管,如未上锁或放置不当丢失者,或未经允许私自
维修者,由本人照价赔偿。经调查确与本人无关除外,自行车进入化工厂区内,
必须闽体放置到规定位置,三次以上未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