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大学CHINESENETWORKUNIVERSITY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院系名称通用学院专业通用专业学生姓名表格范文精品学号625880526指导老师表格范文精品中国网络大学教务处制202年03月01日浅谈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态浅谈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作为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规则与国际市场规则逐步接轨市场经营行为呈现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变化市场竞争空前剧烈竞争方式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局面必然会在竞争的过程中采取非法的手段一些经营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争夺市场份额获取非法利润的现象更加突出违法活动还十分猖獗违法手段不断变化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各种仿冒假冒商品横行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强制交易地区封锁贸易壁垒等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大量存在如此竞争的外部环境会受到破坏公平公开的竞争秩序会遭到冲击最终会恶性循环严重阻碍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面对纷繁复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们应该从现象入手认清其本质以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其的产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对主要的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做详细研究不正当竞争的认定竞争是市场主体争取交易机会或者获取交易上的优势竞争优势的活动市场主体是在优胜劣汰中进行市场竞争的而优胜劣汰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或者准则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追求效率的社会人们往往只求结果而不计过程导致在商业领域中违背道德和竞争准则的现象时有发生巴黎公约第10条之二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惯例的任何竞争行为这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在国际上得到了很大的认可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一商业贿赂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贿赂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发展态势成为潜规则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现阶段的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已不再是单一存在的而往往是交错混合在一起的表现出多样性与隐藏性的特点手段纷繁多样从巧立名目以宣传费劳务费给付现金到提供实物以及提供居室装修安排国内外旅游考察等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其中以财物给付最为常见1其具有的法律特征有1主体是双方在内的经营者及其相关人员2主观上以排斥商业竞争为目的3商业贿赂是以不正当方式进行的行为4具有违法性商业贿赂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常见并且广为人知的手段并且在各种媒体曝光中屡见不鲜想要杜绝该行为除了执法者和当权者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还需要各从业者严于自律的精神要做到杜绝该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依靠各界力量严抓狠打来减少该行为的发生二仿冒知名商品仿冒名商品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的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营业标志上不正当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营业与他人的相混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仿冒行为表现形式1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2不正当的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志的行为3不正当的使用他人未经登记注册的外部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4仿冒他人的产品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随着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采用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争夺市场份额获取非法利润的违法活动十分突出尤其是仿冒知名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普遍工商部门在查处时非常被动大多只能根据被仿冒者申诉使用者投诉及举报等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查处仿冒知名商品制售仿冒知名商品违法行为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大公害防止仿冒知名商品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当前打击仿冒知名商品斗争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三虚假宣传虚假宣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市场主体的虚假宣传一类是对市场主体经营的商品的虚假宣传两者均是为达到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商品销售额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影响这些宣传干扰了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经营者从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挤其它经营者虚假宣传严重侵蚀了市场运行机制在执法实践中难以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认定受害者无法可依当前有愈演愈烈之势此外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虚假宣传日益演变为网络虚假宣传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网络版较之于传统的虚假宣传网络版虚假成份往往要高得多而且由于目前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导致网络版失去了传统广告具有的制约限制对网络虚假宣传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已是大势所趋四网络不正当竞争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出现新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网络不正当竞争就是其中的一种网络不正当竞争的类型有1市场混淆2侵犯商业机密3域名纠纷4网页抄袭和不正当超链接5利用关键字技术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制约和危害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利于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甚至会危及社会的道德水平加之其具有不同于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这给监管和规范工作提出了相当大的挑战基于目前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状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应主要从立法着手加强政府和行业监管加大监控力度五商业欺诈行为商业欺诈行为即经营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造成消费者和用户对其商品质量价格及服务水准的误解此行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已有规定但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分析商业欺诈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欺诈引诱了本应接受其他经营者商品的消费者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侵犯了相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商业风气靠恶劣手段来争取顾客和市场必将影响到良好市场机制的形成与发展2总之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形式多样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和处理不正当竞争行为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不正当竞争新行为的规制为保证对不正当新行为规制的同步性可考虑两条完善的途径一般条款的完善做好事前预防公益诉讼的引入加强事后监督对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没有一般条款的存在这个问题学界争议已久矛盾集中体现在第二条中授权性条款的缺失和法律责任中相应罚则的空白上首先应肯定一般条款的存在与作用法定条款说不合适宜其次应肯定执法机关的认定权威性有限的一般条款性应退居二位照此说法某种行为可以是民法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是行政法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意即他可以只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利益而不损害市场经济秩序3显然这是不符合法理的在确认一般条款存在的同时又要防止权力被滥用即一方面授予行政执法机关通常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认定的权力另一方面借鉴劳动仲裁的做法由法院以事后监督的形式来矫正行政认定的错误参考文献1朱静商业贿赂犯罪的司法认定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2邹慧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趋势及其对策法制与经济期刊2008下半月第86页3邵建东我国反不正当竞争中的一般条款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春季号第1962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