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讨论稿)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任职条件
工作标准
职责任务
十二级
初级职称
教师二级岗位
1具备《试行条例》规定的初级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任职资格。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3、完成了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和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符合学校规定的其它条件。
1、承担满工作量。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教学常规考核合格及以上。
4、所教学科名列全县前茅。
1、职责:履行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初级教师职责。
2、任务:
①完成承担的学科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成绩名列前列。
②完成承担的教科研任务。
③每学年上交论文1篇。
④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十一级
初级职称
教师一级岗位
1、与十二级岗位相同。
2、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3年以上。
3、在十二级岗位上履职表现好,完成任务出色。
1、承担满工作量。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教学常规考核合格及以上。
4、所教学科成绩名列全县前茅。
5、教育教学特色明显,深受学生、家长和同行称赞。
1、职责:履行教师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