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追溯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以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确定产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有需要时实现追溯。
2 范围
产品接收、生产、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若顾客另有规定时,按顾客的规定处理。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3.3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3.4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3.5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6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记录。
4 定义
4.1 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
4.2 产品标识:是识别产品特定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包括生产产品和运作过程中的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到交付客户使用的产品。4.3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运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5工作程序
5.1产品追溯流程图(见后附)
5.2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5.2.1内容:
产品属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