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在中央层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全国所有统
筹地区在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已建立了内设的医保行政管
理机构,有的医保机构还同时承担生育或工伤的管理职责。
卫生部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行政管理机构,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
管理,同时承担医疗机构( 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 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
等职责。省一级有的成立了独立的省级新农合管理机构, 有的成立了合作医疗处,
大部分是由卫生厅{ 局) 相关处室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
民政部是城乡医疗救助的行政管理机构, 各级民政部门也建立了社会救助机
构。
除专门行政管理机构外,一些综合部门也承担了医疗保障行政管理工作, 如
财政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支出, 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社会保障资金( 基金) 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此外, 还有少
数尚未参保的企业继续实行并管理传统的劳保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