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行为,建立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维系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确保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稳定的发展。
第二条 制订依据
本管理规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法》及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除依法遵守政府相关法令外,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培训、工资、合同、考勤、奖惩、福利、离职等行政和劳动人事管理事项,悉依本规则。
第四条 适用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 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用 工
第一条、入职手续
员工应聘时应向集团人事部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体检报告;
2.劳动手册/退工证明(应届毕业生则应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如与原雇主签定有保密协议或竟业禁止协议的,还应包括此类协议的解除证明;
3.社会保险转移结算清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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