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项目工程样板的管理行为,使工程样板能起到指导施工、提升工程施工质量,通过实施样板引路的管理办法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对工程质量作到事前控制、统一标准,为大规模施工提供验收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交房样板间:是建设单位对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要求,也是合同交房标准的实物体现。
工序样板:指工序做法的技术、质量要求,通过实体的构造反映该工序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样板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适用的施工规范、图集、标准及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
第四条 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的施工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样板,包括样板间、样板墙、样板件等样板,经项目部组织有关的单位人员(业主、监理、分包等)共同检查验收,认可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样板施工时要注意工序操作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并适当提高质量标准,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和操作质量。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样板引路管理职责
第七条 项目总工
1 对项目样板引路工作进行全面策划,在样板施工前组织编制《样板计划汇总表》、《样板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经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
2 召开工程会议,对项目部、分包方进行管理办法交底,推动样板引路工程的全面开展。
3 负责对使用的材料、设备与所报审及封样进行比对和核定。
4 按照合同及交付标准对样板工程进行初验收合格后,组织甲方、监理、分包单位进行样板验收工作。
5 监督、督促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施工样板引路制度,确保在大规模施工时严格执行样板的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 项目工程技术部
1 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学习样板引路管理制度,明确甲方及监理要求,推动样板引路工作的全面开展。
2 根据《样板计划汇总表》、《样板施工方案》要求在样板施工前15天组织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样板施工技术交底,并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 负责项目样板引路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样板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及进度控制。
4 在每周工地生产例会上对本周当中样板引路工程的实施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责任落实到人。
5 为样板施工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
项目质量检测部
1 对样板工程施工进行检查,监督样板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已审核通过的《样板计划汇总表》、 《样板施工方案》,对出现不符合样板工程标准的情况,必须及时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
2 参与施工样板的确认、验收,并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条 项目商务部
1 合约中明确样板引路的具体要求。
2 配合项目部进行对样板实施的成本把关,参与编制《样板施工方案》。
3 参与施工样板的确认、验收。
第三章 样板引路施工流程
第十一条 样板施工前由项目部组织项目专业工程师、监理机构项目总监及专业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共同讨论,并确定该项工序施工作业方法和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项目部经与甲方、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样板施工的位置、部位后,组织进行样板施工。
第十三条 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监督样板施工按要求的工艺施工,如有隐蔽验收应留存影像资料。
第十四条 施工样板完成后操作班组先自检,自检合格后申请项目部验收,经项目部初验合格后由项目总工组织甲方、监理、项目部、分包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作业。
第十五条 验收首先进行现场查看、验收,然后由参加验收各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总、判断工序样板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工序样板未达到预期效果,参验各方应分析原因,如果是施工质量问题,要求按预定的工艺重新制作样板;如果是工艺原因,则调整工艺、标准后,要求按新的工艺制作工序样板并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 样板定样、验收应形成书面记录,明确工序样板标准,清晰表述样板施工工艺、控制要点、质量要求,详细记录验收过程、验收结论。最后,参加验收各单位、部门在《施工样板确认表》上签署意见。
第十七条 施工样板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样板标志牌,标志内容包括:样板名称、验收标准、制作单位、验收日期等。施工样板标志牌做好,并在现场设置施工样板导向指示牌,标示施工样板所在位置、栋号、楼层、单元。
第十八条 以样板工程为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第四章 工序样板施工
第十九条 实施内容
工序样板主要有但不仅限于:主体工程(钢筋、模版、混凝土)、砌体工程、抹灰工程、饰面砖粘贴工程、铝合金(塑钢)窗(门)安装、防火防盗门安装、栏杆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油漆工程、外墙涂料、栏杆(扶手)工程、钢结构(焊缝、螺栓等)、屋面工程、地面工程等分项工程要做样板。
第二十条 工序样板应至少在该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15天完成并经过验收,特殊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最迟提前一周完成。
第二十一条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工序样板在该项工序施工完毕且验收前保持完整不受污染及损坏。
第二十二条 工序样板施工规定
1 外墙面砖的工程样板面积不小于2㎡,且应置于向阳位置,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 外墙涂料的工程样板面积不小于1㎡,并留有斜向分层剖面,且应置于向阳位置,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 铝合金(塑钢)窗(门)的工程样板有代表性的窗(门)型每种不少于一樘,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4 防火、防盗门的工程样板不少于二樘,且应集中在同一楼层(部位),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5 保温工程的工程样板面积不小于2㎡,并留有斜向分层剖面,符合质量标准GB50411-2007《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规定》规定。
6 防水工程的室内工程样板不少于一个开间,室外工程样板不少于一个轴线长度,符合质量标准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要求。
7 栏杆(扶手)工程的工程样板不少于一处(阳台、花园、屋面等)或一个层高(楼梯),符合质量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8 砌体工程的工程样板每种墙体不少于一个开间,符合质量标准GB50203-20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第五章 交房样板间施工规定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图纸设计和设计变更等相关文件,选择有代表性的户型做交房样板间。
第二十四条 交房样板间应在砌体验收完成后及时进行交房样板间施工,在各工序大面积施工之前15天内完成并通过内部验收。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负责交房样板间保管,直到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第二十六条 交房样板间施工规定
1 公共区域内容:天棚、墙面、地面、踢脚线作法及效果;电梯门套材质、规格、作法;栏杆的材质、作法、位置;公共照明设施的型号规格、颜色、位置;应急照明设施的型号规格、位置;消火栓箱的规格、位置及管道走向。
2 交房样板间具体内容 :墙面、顶棚、地面、踢脚线的做法及质量标准;卫生间、阳台、花园、花池防水做法及排水坡度;门窗的形式、样式及开启方向;空调洞的大小、位置、数量,空调的安装方式;落地窗、飘窗栏杆的材质、做法;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座的型号规格、位置及具体安装方式;强电井到户内配电箱的预留预埋及布线、户内配电箱到开关、插座、灯座的预留预埋及布线;弱电箱、有线电视、电话、宽带插座型号规格、位置及具体安装方式、箱内元器件的型号、规格及数量;对讲机(可视)的型号规格、位置及具体安装方式。弱电井到户内对讲机的预留预埋及布线;室内天然气管道、燃气表的布置、天然气报警、匪警到对讲机(可视)的预留预埋及布线;室内辐射地板管道的预留预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