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店面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南昌市进贤县康盛-阳光尊邸 共五间店面),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2、本店面每月租金为 ,并交房租押金 整。
3、乙方半年房租一次性交清。(注:提前十天付半年租金)
4、本店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5、签订合同后,乙方经营汽车美容,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转租给他人使用,如转让给别人押金不退,并有权收回店面。如乙方要装修店面,不准破坏房屋结构,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准把装修材料拆走,(包括办公室、地板)如果拆走甲方不退回押金,乙方要按国家规定营业,做到文明经商,并按时缴纳工商、税务、物管费、卫生费、水费、电费、乙方不准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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