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法官之公正法律法学研究论文论文一司法公正的含义公正是司法的第一属性没有公正司法便失去存在的价值现代意义的公正有两层含义一是公平二是正义公平要求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不偏不倚保持中立保证诉讼各方平等地行使权利正义要求司法活动追求科学和真理摒除邪恶与反动实现文明公正是人类活动的目标之一是文明的要求与象征法院之所以在社会上成为最受尊重的机关就是因为它代表着公正法院作为社会终极裁判者也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终维护者是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公众需要公正期待公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催动力之一否则公民或法人的纠纷完全可以自行了结无需耗费人财到法院诉讼公正还是一种信念是当事者内心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和判断要不为什么我们要公开审判就是要让公众消除对审判暗箱操作可能导致不公正的疑虑尽管最后的裁判不一定达到了实际上的公平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就将保障司法公正摆在首要位置可见司法公正的重要所在二法官的自身素质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因素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法院在某些方面离司法公正还有一定的距离法院要追求司法公正的形象就必须保持中立无偏而裁判者的自身素质是与司法的被动性密切关连的法官这一主体因素为核心来加以思考并进行一些制度上的设计与调整实际上法官是实现司法改革的目的司法公正这一过程中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一为人民服务必须在审判中体现出来法官必须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法官要注重观念的转变树立一种服务的观念这一提法可以说是丰富了司法的民主与文明的内涵把实现司法的民主与文明从一种理论高度归结到服务这种具体的模式上来使司法的民主与文明由内在的抽象的东西成为了一种机制的具体的可操作的事物司法的民主与文明也就归结转化为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为这就是司法机构公正高效的服务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法官的司法技能再高法律水平再精法律思想再深他们或许无力评价但是他们最有资格以一个通达之人的心态评判法官的行为是否对人民社会有好处是否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了权利实现是否做到了公正适用法律这种评价是最权威的当然如果一些法院落实服务理念的结果使司法不再是独立公平权威的司法或许最满意的服务会成为最凶的法治杀手中国人民吃尽了法治不彰司法不独立的苦头而前些年出现的所谓主动服务保驾护航法律咨询寻找案源参与中心工作下乡收税费等又着实把法治的萌芽吓了一跳当前虽然上述问题减少了但当地政府仍然把法院当作其一个职能部门法院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完成政府分派的任务如招商引资参加某些工作组等我们期待着尽快恢复法院的宪法地位即一府两院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服务仍然被理解为法院不独立受制于人的代名词澳大利亚前任首席大法官布伦南爵士曾指出法院不是人民的法院而是为人民的法院这一精辟阐述既体现了独立审判的工作方式又揭示了法院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对服务型法院理念的一个有力支持美国的五好法院都反映出了法律为民众服务这样的理念二法官的综合素质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先决条件譬如甲法官谈吐文明举止得体而乙法官出言不逊衣着不整案件由甲法官办理当事人一般觉得比由乙法官办理会更公正一些笔者所在的法院院长就再三强调开庭时法官必须着法官袍书记员必须着制服佩带徽章上班期间必须着法官服这正体现出了法官作为法官角色这一特殊社会形象所具备的最基本素质表现出了法官的较高涵养和浓厚的法院文化这就是法官素质反映出来的表现公正法官应是学识渊博知识结构完整的是精通法律的有较高逻辑思维能力的是有修养的儒雅性的是有强烈敬业精神的有职业自豪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精英群体应是具有足以让不同场合的人肃然起敬的人格魅力的社会群体但目前我国的法官队伍素质现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同地区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素质都有差别非正规法律院校毕业或没有经过比较系统严格司法培训的法官占整体法官队伍的大多数社会公众没有视法官为特殊群体没有视法官为公正的化身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法院许多方面改革的深入也成为法院许多改革难以取得实效的合理托辞但是目前随着法官法的修改晋升法官前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一职业准入的提高上述现象已明显改善同时也说明了法官的高素质化对司法公正的重要影响所在三提高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官的定位所在一位学者曾经说过中国法官的个性犹如中国法院判决书的书写模式一样千篇一律几乎没有什么特点可言因而中国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与体现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法院评办案能手往往是看办案的数量严重忽视上诉率问题笔者认为上诉率低的法官才是办案能手因此建议将上诉率和案件质量作为衡量法官能力的重要判断依据一般而言上诉率低说明当事人对法官的判词认可服从法官的理据因而不行使上诉权依照笔者的经验当事人之所以提起上诉主要原因是一审法官的判词没有正确表达或说理不透或自相矛盾等等而这一问题直接影响着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衡量法官的学识和判决质量水平是提高法官的威望与人格魅力的重要所在法官的人格魅力是法官内在道德涵养的综合体现而法官的人格魅力对于公正审判的实现或某些制度的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日本学者谷口安平指出由于吸收了大陆传统自成一个专业系统的日本司法官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权威和威信一般人对法官的职业道德与公正性抱有很强的信赖感法官能够独立地执行其职务很少受律师以及其他方面的影响美国联邦系统的法官和德国的法官也是如此这使他们有可能发挥管理型的作用此外在我国马锡武在诉讼制度史创造的马锡武审判方式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并广为流传与其本人公正廉洁的人格魅力是分不开的当然那种审判方式是顺应当时的历史条件的在今天我们正在进行着更深层次的审判方式改革并有着较好的审判环境作为法官必须廉洁自律清心寡欲增强学识审判公正以提高自己的威望与人格魅力进而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力以期达到法官心中的公正总之法官增强自己的人格魅力与威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通过自己的工作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案件并赢得公众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才得以做到公平正义即法律的公正所在也是法官定位自己的人生终极目标实现司法公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