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管理制度
一、 考 勤 制 度
1. 按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内,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为工作日,夏季上午8:30上班,下午18:30下班,(冬季上午9:00上班,下午19:00下班,)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 员工必须如实签到,迟到或早退按1元/分钟扣除,以此累计,严禁代人签到和让别人代签到,如若代签到被查获,代人签到者扣100元,被代签到者扣200元。
3.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经同意后向行政部报批,按事假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基本工资/26天×事假天数)。
4. 员工生病应及时通知公司,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方能生效。病假按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的一半(基本工资/26天×病假天数/2).
5. 如未能按上述第3、4条执行,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三倍日工资( 3×基本工资/26天),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6. 开工作会议迟到每一分钟罚款10元,不到会这视为旷工。
7. 当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100元/月(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受此待遇)。连续6个月全勤的员工除给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