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书
本合同由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有限公司工
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
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
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
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
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
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
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
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
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
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
利益的规章制度 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听取
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
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
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
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本着择优录用
的原则, 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
前, 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
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度
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 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
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以不超过
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
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
少加班加点。 。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
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
高于正常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