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学生会部门设置及职责
一、主席、副主席:
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分管:秘书处。1名副主席分管宣传部、礼仪部;1名副主席分管文艺部、体育部;1名副主席分管学习部、社会实践部;1名副主席分管公寓工作部、劳动生活部;1名副主席分管勤工助学部、校园管理部。
职责:
1、主席、副主席在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席、副主席应及时向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及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2、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工作会议、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
3、主席有权利向主席团提名下一届主席班子人选;主席、副主席有权利在学生会主席工作会议上提名部长及副部长人选。
4、主席、副主席指导并监督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5、主席、副主席要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分管部门的重要会议及活动。
6、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按副主席排名顺序执行主席职权。
7、副主席应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