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轻、十不、十不交接
“四轻”:谨话轻、走路经、操作竹、开关门窗轻。
“十不“ 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哉首饰、不留长指甲不穿高时响底
鞋,长裙不超过工作服下摆),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亲再
不化私事;不打随睡,不开手机,不与患者及探阶人员争吵,不接受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
谋私利-
“十不交接"衣着穿上不整齐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出入院或转科、死亡
未处理好不交接; 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 医嘱未处理完不交接: 床边处置未做好不
交接; 物品、麻本药品数目不清时不交接, 清洁卫生未做好不交接, 为下一班工作准备未做
好不交接,护理记录未完成不交接。
精神病人住院须知
1 患者需由护送人持门诊病历及入院证,病历首页等,联同病人入病室住院,护送人须详
细介绍病史并签字,交纳生活费用后方可商院。
2。 入院时,按要求须由护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可携带洗泊用品及圣补,其他物品
如衣服、钱、足重物品、皮带、针几、玻瑞制品等一律交由护送人员带走,不得带入病
室,严禁区刀、强索、火用、金属锐利器等危险物品入室,香烟交科室工作人员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