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决定从乙方采购以下货物,并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合同货物: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小计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供货时间、地点:
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及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按合同约定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交货地点为:
三、质量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厂家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备件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合格证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
(2)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使用单位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费用承担按三包规定执行或双方的专门约定执行。每台设备上均应订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单位、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
四、服务支持体系:
(1)设备或物(产)品在使用阶段如发现质量问题或甲方提出异议,乙方收到甲方使用部门的函、电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处理。(2)特殊设备的有关人员培训由乙方免费负责培训。
五、验收: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配件等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技术资料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及承诺见合同附件)。
(2)甲方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填写《验收结算书》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
(3)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使用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设计缺陷或使用了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扣款,金额双方协商解决。
六、异议期:货物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设备有异议的,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七、付款方式:
(1)第一期:货物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若需安装调试的要供方负责安装调试),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 元。
(2)第二期:设备投入正常运行使用满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 %
即 元(不计利息)。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期交货,应及时告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