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约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经甲方的评审和综合考核,确认乙方可以满足甲方的生产需求。乙方被甲方评定为合格供应商。
为了明确双方相关责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供应以下物料:
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包装要求
品牌
其它
依订单要求
依规格书,需贴标示卡
2、价格商议: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物料单价,由甲乙双方依据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由乙方报价,经甲方核准后回复给乙方,作为此采购合约的附件。
3、交货品质、验收方式和方法:
3.1乙方供应的物料品质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必须依照甲方工程图纸、确认样品要求,必须选用甲方规定原材料。
3.2乙方交货给甲方的物料,必须接受甲方进料检验部门的检验。具体操作依甲方的品管部的《进料检验规范》操作。
4、甲乙双方权责:
4.1甲方每次必须以甲方经权责人员签字确认的书面《采购单》或传真方式的《采购单》给乙方。《采购单》必须包含甲方的物料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品质要求等基本信息。
4.2乙方收到甲方的《采购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签字回传给甲方。如对《采购单》中任何信息有异议则必须及时沟通,最后经甲方同意后签字回传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交货给甲方。依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仓库。
4.4乙方交货给甲方时,必须随附《送货单》、《出货检验报告》及《材质报告》,并在与甲方做好交接手续时,由甲方权责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甲方收到乙方物料的依据。
4.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物料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检验完毕。若是该批物料异常则甲方会以书面传真或E-Mail的《品质异常处理单》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的对该批物料和《品质异常处理单》作出相应处理与反馈。
4.6经检验合格的物料甲方应给以及时入库,不合格的物料及时退回给乙方。此入库和退货单据作为甲方给乙方付款的依据。
4.7凡是甲方给乙方的有形及无形的技术、商业信息等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透漏给第三方或者公开。
5、包装要求:
5.1包装方式:普通包装,外箱需贴甲方规定的物料标识;
5.2包装数量:普通包装。
6、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承担
6.1交货地点:厦门澳仕达电子有限公司仓库
6.2运输方式:供应商自定方式。
6.3运输费用:按报价单上协商之方案。
7、对账、付款方式
7.1乙方于每月10日前传真上个月26日至25日之间甲方检验OK后入库的对账单,与乙方对账;
7.2甲方于20日前对账完成后,用传真方式和乙方确认最后正确的对账单;
7.3若是要乙方开具发票的,依确认无误后的对账单上的金额,由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确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7.4甲方于次月的25日至30日之间付清此次对账的金额;
7.5每月结算依此方式类推。
8、违约责任
8.1未按合约规定的品质交货,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返修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约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8.2交货数量少于《采购单》的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3乙方逾期交货(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货款总额的5%偿付违约金,依此类推。如果因乙方交期延误导致甲方生产线断料的,除了要求乙方赔偿此次造成的损失外,本月款项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延期30天支付;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收。
8.4不能交货的,甲方除了有权拒绝支付该批次货款外,还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30%违约金。
8.5未按合约规定包装物料,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批次不合格包装物不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约规定造成乙方供应物料毁损、丢失的,由乙方负责损失。
8.6实行代运或送货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