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初探
(作者 单位 这 )
一、增值税会计的概念及账务处理
增值税会计是研究如何处理按会计制度直接计算的会计增值额
与按税法间接计算的应税增值额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这里所
指的会计增值额 ,是指在纳税期限内实现的销售收入扣除已耗用的购
进材料后的余额,相当于商品价值中的 V + M部分。由于会计制度与
税法的计算方法不同,导致会计增值额与应税增值额之间存在差异 ,
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为了及时反映这两种差异,正确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额,笔者认
为应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加以核算。
对于永久性差异,应本着“基本会计科目不变,内容少量变动
的原则, 将"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一分为
三,分为"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价外费用销项税额"和“普通销项税额”
专栏。由于不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已有"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反映,无需
再设专栏。
对于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增加"递延增值税资产"科目,其借方
反映企业当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对增值税的影响 ,贷方反映以后期间
转出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对增值税的影响